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張某妻子發聲 提出5點疑慮
9月12日,微博認證為“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張某妻子”的用戶@上善如水a11 發聲,質疑女員工周某。
張某妻子稱丈夫被捕不能再沉默,并對此案提出5點疑慮。分別為:
1、據當天吃飯的同事們講大家都看到在飯桌上沒有什么異常情況,兩個人聊的很投機,當場還加了微信,吐酒回來兩人是手牽著手回的包房(并不是醉的不醒人事),而且坐回到座位上之后周某還慢慢往我丈夫身上靠,最后趴在了我丈夫的腿上。疑問?如果在途中強制猥褻了她,她還會有這些親密的舉動嗎?
2、飯局結束后(距離吐酒15分鐘),陳某麗扶周某出飯店,據陳某麗說當時周某可以自行走路,自己下樓梯,打車時需要知道所住酒店,也是周某自己說出的酒店名稱。疑問?周某你到底是真醉還是裝醉?
3、7月27日晚上周某回到酒店就給我丈夫打了兩次微信語音通話邀請他過去,因故沒到,第二天早上又打語音通話讓其過去陪她。疑問?周某三番兩次的打通話讓強制猥褻過自己人過去陪她,到底是猥褻還是勾引?
4、周某7月28日報警為何只字不提我丈夫的事兒?為何到最后瞞不住了才報警?到底隱瞞了什么?
5、周某在微博寫到,“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赤裸的躺在床上羞恥感和恐懼感涌上了心頭”。疑問?在這么無助的時候為什么首先想到的不是報警,不是聯系你最親愛的老公?而是要聯系我老公讓他過去陪你?
9月6日,據“濟南槐蔭公安”微博消息,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通報“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通報表示,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按照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決定,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8月25日,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分別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罪、王某文涉嫌強制猥褻罪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犯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強制猥褻罪一案正在審查過程中。
以下為“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張某妻子”發聲全文:
弱勢群體不能只看性別!
相信法律會還我丈夫一個公道!
我是阿里事件張某的妻子,事發到現在我從未發過聲,因為我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正義!但是現在我丈夫被捕了,我不能再沉默,我只是想把我的疑慮提出來,希望警方能以事實為依據盡快查明真像,還我丈夫一個公道!
1、據當天吃飯的同事們講大家都看到在飯桌上沒有什么異常情況,兩個人聊的很投機,當場還加了微信,吐酒回來兩人是手牽著手回的包房(并不是醉的不醒人事),而且坐回到座位上之后周某還慢慢往我丈夫身上靠,最后趴在了我丈夫的腿上。疑問?如果在途中強制猥褻了她,她還會有這些親密的舉動嗎?
2、飯局結束后(距離吐酒15分鐘),陳某麗扶周某出飯店,據陳某麗說當時周某可以自行走路,自己下樓梯,打車時需要知道所住酒店,也是周某自己說出的酒店名稱。疑問?周某你到底是真醉還是裝醉?
3、7月27日晚上周某回到酒店就給我丈夫打了兩次微信語音通話邀請他過去,因故沒到,第二天早上又打語音通話讓其過去陪她。疑問?周某三番兩次的打通話讓強制猥褻過自己人過去陪她,到底是猥褻還是勾引?
4、周某7月28日報警為何只字不提我丈夫的事兒?為何到最后瞞不住了才報警?到底隱瞞了什么?
5、周某在微博寫到,“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赤裸的躺在床上羞恥感和恐懼感涌上了心頭”。疑問?在這么無助的時候為什么首先想到的不是報警,不是聯系你最親愛的老公?而是要聯系我老公讓他過去陪你?
其實這件事情對我打擊很大,我怨他,我恨他,我怪他對婚姻的不忠,沒能經受得住誘惑,跟別的女人搞曖昧,步步深陷,對不起我,對不起家庭,我可以打他,罵他,不原諒他,甚至跟他離婚,但是不能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啊!
從我丈夫出事以來我一直打理著家里的事兒,我爸爸癌癥晚期,靠化療維持,我公公抑郁癥好幾年了,靠藥物維持,我婆婆20多年的風濕,還有紅斑狼瘡,自己走路都成問題,也是常年吃藥。他們聽到了這個消息病情都急劇惡化。我照顧他們還有83歲的奶奶和兩個孩子,不能工作。事發之時我剛做完手術還不到三個月。我也沒有時間和精力為我丈夫奔波。但是事已至此我必須勇敢的站出來為正義發聲!
從一開始我就堅決的不相信強制猥褻這件事。我丈夫的人品也不是我自己說了算的,朋友同事們都了解,就是給他100個膽兒他也不敢去強制別人。對于我丈夫的批捕我也存在一些疑慮。我希望大家能理性的看待分析這件事情,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相信法律會還我老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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