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日前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時,達到一定規模的面粉、大米、掛面、方便面生產加工企業,食用植物油壓榨生產加工企業,乳品加工企業及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務經營企業等,應當按有關規定向省物價局履行提價申報程序。列入提價申報目錄的經營者,提高商品及服務價格,應當在提價前10個工作日,按規定將提價申請書面報告送達省物價局,履行提價申報程序,違反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列入我省提價申報的商品種類和企業目錄分別是:
一、 糧食及其制品
(一)大米類
1.莆田東南香米業發展有限公司
2.福建省龍巖市嘉豐米業有限公司
(二)面粉類
1.龍巖市小洋面粉廠
2.廈門海嘉面粉有限公司
(三)方便面類
1.弘發集團(中國)有限公司
2.福州頂益食品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行業
1.廈門中盛糧油企業有限公司
2.福建世紀印福糧油工業有限公司
3.福清康宏股份有限公司
4.泉州福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
三、乳品行業
1.福建長富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福州明一乳業有限公司
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在當地市場銷售量較大、市場占有率較高或者具有一定影響的大中型超市和連鎖商店,在當地市場交易量較大或者具有一定影響的批發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的市或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履行調價備案程序。須履行調價備案程序的商品,包括成品糧(面粉、秈米、粳米)、掛面、方便面,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調和油等食用植物油,豬肉及其制品。
(福州新聞網 記者陳玲云 通訊員張增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