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狀告“河底撈”侵權 一審被駁回
來源:
聯商網 希文
2020-08-12 15:39
聯商快訊:據“法治周末報”微信公眾號的消息,8月12日,針對“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商標侵權一案,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資料顯示,2018年9月20日登記注冊的“河底撈”餐館主營湘菜系列,與海底撈的川菜火鍋不一樣。
海底撈認為河底撈餐館使用的“河底撈”標識與海底撈公司核準注冊的“海底撈”商標為近似商標,河底撈餐館在其經營場所使用“河底撈”商標,屬于飯店服務業中典型的商標使用行為,構成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侵犯了告海底撈公司的“海底撈”商標專用權。
對此,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河底撈”標識與海底撈商標雖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文字的整體字形方面,兩者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讀音方面“河”字與“海”字,雖然拼音都是H開頭,兩者讀音無任何相似性。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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