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樂購超市浦上店陷“差價門” 索賠遭拒
來源:
聯商網
2013-05-14 09:51

圖片由鐘先生提供
近日,市民鐘先生致電本網新聞熱線反映自己在倉山區樂購超市浦上店遭遇“差價門”,客服承認錯誤,但鐘先生索要十倍賠償,對方拒絕,最終鐘先生也未索要差價。
據鐘先生介紹,5月8日18時許,他在樂購超市浦上店購買了一個蠟筆小新果肉果凍,標價為2元一個,結賬時卻被收取3.9元。鐘先生發現后,馬上來到服務臺,經過現場一名負責人確認,的確多收了鐘先生1.9元,但該負責人表示只能選擇退還差價,或者退貨。“我覺得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價格欺詐,就要求超市要十倍賠償,但那負責人不同意,還說樂購沒有十倍賠償的規定,最后我也沒要差價就走了。”鐘先生告訴記者。
13日下午,記者致電樂購超市浦上店。接線人員表示,當班經理正在開會,稍后將聯系記者。截至發稿,對方仍未回復。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輝表示,超市低標價格,高價結算的做法確屬價格欺詐。“根據相關法規,如果貨物本身質量沒問題,超市出現價格欺詐,消費者可要求超市雙倍賠償。如果商品的質量不符合安全標準,消費者可要求十倍賠償。鑒于各家超市對差價賠償的標準不一,對于具體的賠償金額,商家和消費者可通過協商,達成共識。”
李輝稱,超市出現價格欺詐,行政部門及業務主管部門應對超市給予監管和行政處罰,嚴重的可要求超市停業整頓。
(福州新聞網 記者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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