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國商深陷晶島泥沼 拖欠5億工程款遭起訴
晶島商城已然成為深國商公司史上最幽深的沼澤地。
深國商今日披露,控股子公司融發(fā)投資收到廣東高院受理的泛華公司起訴有關晶島商城項目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的法律文書。
泛華公司在起訴書中首先要求,判令融發(fā)投資支付97%的拖欠工程款5.07億元,并確認泛華在工程結算總價3%即2360萬元范圍內,對晶島項目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其次,泛華要求融發(fā)投資補償被拖欠工程款利息損失共826萬元及工程款違約金170萬元。最后,泛華要求融發(fā)投資支付管理費等補償款每月40萬元(目前已達160萬),直至精裝修全面施工之日止。
綜合來看,融發(fā)投資本次涉案金額高達5.4億,且應支付管理費等補償款將上不封頂,直至晶島內部精裝修開始為止。
資料顯示,融發(fā)投資的股權結構較為特殊,系深國商原大股東馬來西亞和昌父子與深國商的合資公司,前者占4成股份,后者占6成股份。有趣的是,就是這樣一家子公司卻掌握著深國商兩塊核心資產——林業(yè)與晶島項目。而在此情況下,晶島項目還出現(xiàn)了收益與風險無法匹配的經營怪相——所有銀行貸款、以及高達5億多的工程欠款均由深國商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而融發(fā)公司另40%股權的持有者似不必承擔相應風險。(后工程欠款擔保因被質疑尚未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其次,和昌父子曾于今年5月前后分別將深國商股權及融發(fā)公司股權出售他人——前者賣給了湖北冰晶張氏父女,后者賣給了南亞基金的南國熙。和昌父子可謂先知先覺的從本次深國商事件中“金蟬脫殼”。
在上述背景下,融發(fā)投資若敗訴,則深國商將依股權比例間接賠付3.24億,南國熙賠付2.16億。而截至三季度,公司并表下總資產11.2億,總負債9.7億,凈資產僅1.5億。該財務數(shù)據(jù)意味著一旦敗訴,深國商或需外援相助以清償債務、或被迫執(zhí)行核心資產晶島項目——但后者還牽涉到數(shù)筆銀行貸款的抵押擔保與產權糾紛。
另一方面,泛華公司此時此刻的起訴耐人尋味。晶島項目工程款早已于4月底由國晨公司出具結算審核報告書,至今已隔8個月,其間深國商曾“努力”欲為工程欠款擔保而未果。昨日,監(jiān)管部門核查出晶島結算后曾有3億負債未入賬,這中間泛華公司扮演何種角色?
(上海證券報 記者 郭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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