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商股權轉讓定為“招標” 大商著手上訴
10月8日,大商集團接到濟南產權交易所通知,濟南人民商場國有股轉讓將采用招標的交易方式。對此,大商集團副總裁楚樹臣表示,濟南市國資委在此次掛牌出售濟南人民商場36%國有股前已經違約,大商集團目前正著手起訴濟南市國資委和人民商場“一女二嫁”。
2005年12月23日,濟南市國資委、大商集團與濟南人民商場簽署了一份《濟南人民商場資產重組框架協議》。根據該協議,“甲方(濟南市國資委)原則上同意將其持有的丙方(濟南人民商場)2800萬股國有股(占總股本的36%)轉讓給乙方(大商集團)。于本協議生效之后,甲乙丙三方將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有關股權轉讓及資產重組行為。”“本協議三方簽章后生效。”
楚樹臣表示,框架協議是依法簽訂、合法有效的,而且協議正在履行當中,從未中止過。
2005年12月26日,大商集團按框架協議履行了收購儒商百貨和儒商服飾的義務,并提出了《濟南人民商場資產重組與新瑪特開發建設協議》。之后多次與濟南市國資委協商落實,并于2007年7月28日再次提出《關于濟南人民商場資產重組的加快推進方案》。“由于濟南市國資委方面的原因,重組工作未完成。”楚樹臣說。
楚樹臣認為,大商集團認真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但濟南市國資委卻未能履行自身的義務,而且又與煙臺振華簽署了協議,意圖“一女二嫁”。
“大商集團是濟南人民商場36%國有股的惟一合法受讓人,既然沒有中止協議,濟南市國資委為什么還要掛牌轉讓呢?這是明顯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并糾正其違法行為。”楚樹臣說。
楚樹臣表示,濟南市國資委之所以采用招標的方式,是因為有關方面已經內定了煙臺振華為受讓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濟南市國資委副主任汲佩德表示,濟南人民商場股權的轉讓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地理、文化等因素。言外之意,已經排除了大商集團這樣的外省企業。”
“據我了解,濟南市國資委甚至設計好了在招標過程中如何讓煙臺振華得高分。”楚樹臣說:“這種暗箱操作、灰色交易必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也會影響到濟南市的對外形象。”
(中國商報 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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