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保薦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06 年5 月24 日,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原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關于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 萬股每股面值1 元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之保薦協議》,聘請其擔任公司2006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授權朱峰先生、孫玉龍先生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履行對公司的保薦職責,持續督導期限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
2007 年5 月8 日,公司2007 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07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議案,并于2007 年5 月9 日與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簽署了《關于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之保薦協議書》,聘請其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于2007 年5 月21 日與安信證券簽署了《補充保薦協議》,并于近期與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簽署了《保薦終止協議》。自《補充保薦協議》簽署之日起,公司2006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工作由安信證券承接,持續督導期限延長至2008 年12 月31 日。安信證券指派保薦代表人王時中、潘祖祖負責具體的持續督導工作。
特此公告。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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