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生鮮市調作業規范
來源:
聯商網
2006-01-23 11:25
貳、適用范圍:各分店生鮮部。
叁、作業程序:
一、生鮮市調固定每周二次,必要時分店可自行增加市調次數。
二、市調應至指定市調對象處進行,每周二次市調,一次至指定之競爭者處,一次至當地傳統市場。課長至少每周一次市調,經理至少每二周一次市調。
三、生鮮商品市調比較,需在同等品質、規格、等級、包裝、產地等條件下作比較,市調品項必須相同,包裝可換算。
四、同品項但不同等級的市調,需在市調表規格欄上注明(如附表)。
五、市調除價格、品質等條件外,另須調查競爭者的品項數及商品價格帶組合、分布、陳列方式、特殊活動(如快報期、主題促銷),以作參考。
六、市調對象(含傳統市場)如有新產品,應及時將信息反饋至采購,緊跟市場走向,豐富品項,保持對顧客的吸引力。
七、市調后及時填寫市調表,市調表上須注明市調對象是正常售價或促銷售價、等級別及促銷期間、開機臺數、結帳人數等。
八、市調變價由課長在"市調記錄表"上注明建議價格及回價時間,送經理及店總核準后,交物流管理部進行變價及簽名。變價后,必須由物流管理部在回價時間作回價動作并簽字,重新列印貨價卡或POP,交由各課進行更換。
肆:使用表單:
市調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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