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百貨大樓發布公告 內部2位高管人事變動
聯商快訊:1月3日,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發布了一項最新人事任命——聘任覃耀杯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覃春明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
據了解,覃耀杯1995年起就職于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歷任電腦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營銷管理部副經理、經理,信息中心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本公司紀委書記,2009年10月-2013年3月任公司監事會主席,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覃春明2007年8月起就職于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010年11月任公司信息中心副經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信息中心經理;2010年11月-2012年8月任廣西南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2年8月至今任廣西南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以下為會議公告內容:
證券代碼:600712 證券簡稱:南寧百貨編號:臨2017-001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二〇一七年
第一次臨時會議(現場+通訊方式)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二〇一七年第一次臨時會議通知會前以郵件、傳真和專人送達等方式發出,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30以現場+通訊方式在公司南六樓會議室召開。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公司部分監事列席了會議,出席人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覃耀杯先生為公司總經理。
公司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本次擬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對其任職資格、任職條件進行審核后,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次聘任的提名、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覃耀杯先生的教育背景、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禁止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發現其有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形,同意聘任覃耀杯先生為公司總經理。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覃春明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
公司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本次擬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對其任職資格、任職條件進行審核后,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次聘任的提名、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覃春明女士的教育背景、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禁止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發現其有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形,同意聘任覃春明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
特此公告。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月4日
(來源:聯商網 劉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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