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盛商業賠付業主1.4億 今年首季錄得虧損
百盛商業集團有限公司4月24日宣布,根據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董事會預期本集團于2015年第一季度將錄得虧損,而并非于三月公告中提述的利潤大幅下降。
針對業績變動的原因,百盛商業表示,乃主要由于三月公告后董事會取得的額外資料所致。該公司還指出,于2015年4月22日,租戶接獲來自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說明業主已于2015年4月16日向該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
根據強制執行通知,租戶須將場地交還業主;就租戶延遲執行仲裁裁決支付罰款;及負責支付強制執行產生的實際開支及因強制執行產生的其他經濟損失。強制執行通知并未處理誠如三月公告所述作為仲裁裁決一部份的1.4億元的付款。業主須就強制支付該1.4億元向中國法院另行申請強制執行裁定書。業主已經收回場地。租戶于2015年4月22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呈交撤銷申請并于同日接獲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發出的受理其申請的通知書。
百盛商業已尋求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并了解,租戶可在收到仲裁裁決起計的6個月內向中國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盡管仲裁裁決乃以業主為受益人作出,業主仍須向中國法院申請取得裁定書,方可執行根據仲裁裁決授出的裁決;倘于業主作出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后租戶申請撤銷,則中國法院應暫時中止強制執行仲裁裁決,且將于其接獲租戶撤銷申請的兩個月內,授出批準撤銷或駁回租戶申請的判決。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法院受理租戶撤銷申請后應暫時中止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程序。本公司將于法院發出批準撤銷或駁回租戶申請的判決后刊發進一步的公告。
(觀點地產網 郭凈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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