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獨家經營權無保障 分眾狀告大潤發
因在賣場內的廣告播放獨家經營權受到侵害,上海分眾公司將大潤發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分眾德峰廣告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分眾公司”)與上海大潤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潤發”)租賃合同糾紛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7年9月3日,分眾公司、大潤發公司簽署合同約定:分眾公司擁有在大潤發公司的74家賣場內安置視音頻設備和播放商業廣告的獨家經營權。合同同時約定大潤發公司有權自行安裝類似設備,或允許供應商短期促銷期間安裝或借助店內已有設備播放相關信息。主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15日起開始計算,有效期為五年;各門店的年租金均為人民幣60萬元/年。
合同簽署后,分眾公司即向大潤發公司支付了全年度租金人民幣4440萬元及押金人民幣2000萬元,并完成了所有視音頻設備的安裝。然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分眾公司發現大潤發所屬賣場內存在大量供應商長期使用非分眾公司的視音頻設備播放信息的情形,個別門店出現分眾公司競爭對手的視音頻設備及招商廣告,以及設備被遮擋等影響分眾公司經營的現象。
分眾公司訴稱,大潤發公司怠于履行合同義務,不行使其應盡的管理職責,構成根本性違約,嚴重侵犯了分眾公司的合法權益,導致分眾公司的廣告投放量大幅度下滑,故要求解除雙方合同及補充協議,要求大潤發公司返還押金2000萬元,5個月租金200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480萬元等。
大潤發公司辯稱,根據合同規定,大潤發公司有權在其賣場內自行安裝視音頻設備,并允許供應商在短期促銷期間安裝類似設備或者借用店內已有視音頻設備播放相關信息。涉案視音頻設備在合同簽訂時均已存在,且系大潤發公司自行安裝。分眾公司證據涉及的供應商播放相關信息的時間都不超過16天,屬于短期行為。大潤發公司不存在根本違約行為,要求法院駁回分眾公司的起訴。據悉,此案將擇日宣判。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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