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規定:大街小巷牌匾標識不再“一刀切”
大街小巷的牌匾標識設計風格將不再“一刀切”,而是既要保持特色也要保持協調。
3月12日上午召開的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審議。條例草案二審稿提出,連鎖經營企業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設計風格和色調設置牌匾標識。
此前,北京市曾有專門的政策對街頭雜亂無章的牌匾標識予以規范。但是,在實踐過程中,一批“千店一面”的店鋪牌匾標識卻出現在北京街頭。在部分街巷,每家店鋪門口懸掛的匾額店名,不光是匾額的款式一模一樣,甚至連店名的色彩、字體都毫無差別,讓人乍一看上去,一時間頗有些“摸不著門兒”。
針對這一現象,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商業經營者反映,該規范對商業街區的牌匾標識設置管理尺度過嚴,不利于營造商業氛圍,希望能夠結合商業街區特點,有針對性提出商業街區內牌匾標識的設置要求。
為此,條例草案二審稿對牌匾標識設置提出了“個性化”和“特色”的要求。二審稿提出,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應當與城市區域功能和風貌相適應,與街區歷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與周圍市容環境和城市景觀相協調。應當根據轄區內不同區域功能和風貌特點,為牌匾標識的創新性設計提供空間,避免區域內牌匾標識的同質化。
在此前的調研座談中,行業協會和餐飲、商超等企業都認為牌匾標識設計風格的沿用和保持對于企業至關重要,特別是連鎖經營企業對于保持品牌辨識度和牌匾標識包含元素特色的現實需求強烈。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行業協會和企業提出的意見建議,牌匾標識設計風格的沿用和保持不能“一刀切”,既要保持特色也要保持協調。條例草案二審稿提出,連鎖經營企業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設計風格和色調設置牌匾標識,并保持與建筑物外立面造型、街區文化特色、周邊景觀相協調。
此外,為了方便社會公眾查詢、知曉關于戶外廣告設施、固定式牌匾標識和車身標識設置的相關信息,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條例草案二審稿還特別增加了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其中,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還是設置固定式牌匾標識或是車身標識,都應當將設置方案上傳至綜合服務信息系統,并向社會公開。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