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王填:建議取消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備案制
導語: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分別于2016年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開幕。2016全國兩會正逢“十三五”開局之年, 也是中國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之年。基于此,聯商網特別策劃了專題報道“全國兩會,零售問道”,邀請零售企業高管、專欄作者以及廣大網友建言兩會,共同為零售行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在兩會接近尾聲的時候,全國人大代表、被稱為零售業議案“大王”的湖南步步高商業集團董事長王填再次提出“關于取消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備案制,改變貿易主體統計考核”的建議。
王填表示,從2004年起,我國實行進出口權備案制,所有企業均可備案(含無外貿實績企業),備案后即可獲取海關編碼,成為有進出口權的“經營單位”。而這一規定已與國際慣例不符。按照國際慣例,海關申報分為,收發貨人(貿易主體)和服務代理(通常是貨代、報關代理等,外貿綜合服務是綜合代理其性質也是服務主體)。
同時,以“經營單位”口徑統計,存在以下弊端:
1、真實貿易主體(實際發貨人)不在統計之列,也不利于有效監管,比如違規(侵權、騙稅)發貨人容易隨意更換“經營單位”作案。
2、容易造成無謂的虛假統計,比如,某些口岸城市為提高外貿數據,通過財政補貼等形式吸引異地“經營單位”到本地注冊,而對整體出口增量沒有任何貢獻卻耗費財政資源等。
3、不利于互聯網下外貿新業態發展,與國務院鼓勵中小企業服務外包的政策相悖。
如果按發貨單位統計并不影響現有統計原則,更利于理清貿易主體與服務主體責權,適合跨境電商B2B發展,技術上也簡單可行。
技術上,海關總署已確定可以提供發貨單位數據,商務部僅需選用此數據即可,這比區域性數據還原從技術和操作上都要簡單得多。
我國早是外匯儲備大國,外貿統計不能延續計劃經濟時代的創匯思維,而要鼓勵服務外包,為企業創收,通過創新提升我國外貿全價值鏈的盈余占比,讓同樣的產能獲取更大的收益!
而改變現有的統計辦法是落實國務院一系列促進外貿轉型發展政策的第一步,也是立刻可行的內部事務。
為此,王填建議:
1、取消備案制流程,憑營業執照自動生成進出口權,這符合國務院“一照多證”商事改革趨勢。
2、建議任何企業(包括傳統外貿代理公司)都可以選擇單抬頭申報(經營單位與發貨單位合一)或雙抬頭申報(發貨單位與經營單位分列),前者列入貿易主體統計考核(與現行做法沒區別,大部分傳統外貿公司本來就是單抬頭申報);后者,發貨單位按貿易主體統計考核,“經營單位”不列入貿易主體統計,或按服務主體統計考核。
(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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