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卜蜂蓮花榴蓮滾砸傷腿 女模特索賠九千
卜蜂蓮花超市表示愿承擔合理賠償,但需要對方提供納稅證明
廣州市民李小姐是一家服裝公司的試衣模特,7月2日晚,她在卜蜂蓮花超市購物時,因送貨員搬運不慎,被一顆6斤多重的榴蓮砸傷了腿。腿傷讓李小姐近一個月內無都法進行模特工作。超市負責人表示,正在和李小姐協商,會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索賠一個月工資
昨天上午,新快報記者在白云區黃石西路的卜蜂蓮花超市門口見到了李小姐,她介紹說,7月2日晚上,她正在這間超市內購物。
當時,她行至擺放榴蓮的柜臺,突然一名正在擺放榴蓮的送貨員拿不穩,將其中一個超過6斤重的榴蓮滾了下來,堅硬的外皮在她腿上劃出了數道長長的血痕。送貨員自知闖禍后,連聲向李小姐道歉。李小姐在超市員工的陪同下,前往附近醫院就診,并于次日接種了破傷風疫苗。
李小姐表示,自己由于腿部受傷,今后一個月只能被迫停止工作,因此希望超市除了賠償其醫藥費以外,另外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即9000元,“作為誤工費,我的要求并不過分。”
前日,李小姐攜帶著一份由公司出具的誤工證明,前往超市協商。李小姐表示,超市認為自己提出的賠償金額太多,不能接受。同時還以提供的相關證明不足為由,拒絕賠償。
手續齊全才會賠
昨日,新快報記者就此事向該超市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超市一負責人林經理表示,目前正就賠償問題,與李小姐積極溝通。
林經理承認,發生這樣的事情,確實屬于超市員工的工作失誤所致,超市愿意承擔李小姐相關的醫療費用,至于誤工費,林經理表示并非不愿賠償,而是李小姐提供的證據不足。“根據相關規定,李小姐仍需要提供醫院的傷情鑒定以及納稅證明。只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我們才會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外,林經理還表示,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超市已加強了對員工的培訓工作,并且,在榴蓮柜臺附近設立溫馨提示。
律師說法
公司收入證明就是證據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律師就事件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李小姐可以要求誤工費,誤工費的標準有司法解釋規定。證據方面,李小姐每月如有固定收入,其所在公司出具月收入證明即可,誤工時間按醫院出具的證明確定,如出院記錄,病歷醫囑等。
(新快報 記者 李辰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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