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叫停餐飲店霸王條款 上海大批餐館仍未改
據(jù)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上周五表示,“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消費者可依法請求人民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數(shù)日過去,昨天,記者以消費者的名義致電滬上10余家不同消費水平的飯店,調查餐飲業(yè)對此次高院相關說法的反饋情況。結果顯示,大多數(shù)餐廳依然設有這兩項規(guī)定,尤其是一些人均消費幾百元的高級餐廳仍“堅守”霸王條款,有的餐廳對自帶酒水的開瓶費一瓶高達250元。
大風車私家菜館(綠洲大廈店)
不滿10人,包廂設低消
最低消費:私家菜館包廂為10人間,如10人客滿則不設最低消費。記者表示“只有6人”,工作人員表示為了不浪費包廂資源,有最低消費800元的標準
自帶酒水:允許。
上海會館(香港名都店)
自帶酒水需清潔費
最低消費:8人間的包廂最低消費980元,但標準可以通融。“如果客人實在點不到也沒什么,畢竟是客人。”
自帶酒水:不允許,“如果自帶酒水的話需二三十元的清潔費”。
三人行骨頭王火鍋(徐匯總店)
包廂最低消費500元
最低消費:10人間包廂設最低消費500元,包含酒水。當記者詢問是否知道高院稱包廂最低消費為霸王條款時,店員表示不清楚:“辦公室可能知道。”據(jù)店員介紹,10人間包廂最低500元的消費也是因為一些顧客兩三個人就想要包廂,“如果人多的話肯定沒問題。我們也不貴”。
自帶酒水:可能會收取酒水價格的十分之一作為開瓶費,但也不嚴格。
紅辣椒
自帶酒水開瓶費20元
最低消費:8人包廂設最低消費300元,也包含酒水。
自帶酒水:交20元開瓶費。
廣州蕉葉
6人包間最低消費3200元
最低消費:分6人、10人、16人三種包間,6人間最低消費1200元、10人間2000元、16人間3200元。店員表示,包間坐滿的話,是人均200元的最低消費標準,不含酒水費,“如果總價相差100元以內可以通融。”
自帶酒水:不允許,“你最多帶一兩瓶可以,但每瓶要收50元開瓶費”。
雅克紅房子
開瓶費一瓶250元
最低消費:只有20人大包間,設最低消費4000元,不含酒水。“最低消費標準大概可以上下浮動吧,具體我不清楚。也不清楚有高院的‘霸王條款’說法。”一名店員表示。
自帶酒水:一瓶酒的開瓶費要收250元。
唐朝酒店(未來店):
開瓶費100-200元
最低消費:店中包廂分普通間和豪華間。10人以內的普通間不設最低消費,豪華間則有一定標準。
自帶酒水:要看酒的檔次,最基礎的紅酒設每瓶100元的開瓶費,白酒開瓶費則每瓶200元。(在得知記者身份后,店員表示不知道高院的說法,隨后匆匆結束了通話。 )
新 華 微 評
法律并非解決此類問題的萬能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表示餐飲行業(yè)中“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霸王條款。餐飲行業(yè)“店大欺客”行為屢見不鮮,高法此舉是對市場秩序的有效規(guī)范。十余年爭執(zhí)暫告結束,但法律并非解決此類問題的萬能藥。餐飲市場需進一步完善,理性成熟的市場機制亟待建立。
(東方網 作者:徐妍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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