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韶山南路家樂福遭“詐彈”緊急停業
11月24日下午,長沙韶山南路的家樂福店內,正在購物的顧客突然接到店內通知,要求緊急離店。之后,家樂福大門口貼出“暫停營業”的通知。
原來,這又是一起“詐彈”事件。不過,與發生在10月底的兩次機場“詐彈”不同,這次目標被“鎖定”在人流密集的超市。
這起事件導致家樂福韶山南路店關閉3個多小時。經警方排查,在店內并未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24日下午3點50分左右,位于韶山南路香頌國際小區的家樂福店外,人行道上停著兩輛警車和一輛武警字樣的越野車。一輛警車的后面載有警犬籠子。
家樂福店正門前,聚集了許多員工和圍觀市民。一樓店門口,鐵柵欄已經落下,記者看到,店內有警察和超市防損員在把守。從側門處的屈臣氏店入口可看到,這里的卷閘門也緊閉著。
市民王女士說,下午3點30分左右,她準備上二樓超市時,被告知不能購物,要她立即離開。另一名女顧客則稱,當時她正在超市三樓購物,聽說遇到緊急情況,警察已經趕來。
“我們接到電話,說超市可能有炸彈,所以緊急疏散顧客和員工。”超市工作人員說。
下午4點,工作人員在家樂福大門口張貼告示稱:“韶山南路家樂福因設備故障,暫停營業”。
傍晚6點,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介紹了情況:24日中午12點57分,一男子報警稱,自己在長沙市香樟路某超市放置了爆炸物。接警后,公安迅速趕往現場,緊急疏散人員,并組織搜排爆。經警方排查,在店內并未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超市公關經理李艷告訴記者,接到警方“有人稱在超市放置了爆炸物”的電話后,超市方立即與警方進行溝通,在警方的建議下,決定關店。下午1點左右,超市對所有顧客實行“只出不進”,接著再疏散員工和導購員。在將人員全部清出場后,下午3點左右,超市大門關閉。
“在公安機關的安排下,超市防損員和警察一起對整個賣場進行了一次排查。接著,排爆警又帶著兩條警犬過來,對超市再次進行了地毯式搜索。”李艷說,下午5點,警方排查結束后離開,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事發當天恰逢周日,超市人流量較大,“人員清場,給超市造成了很大損失。”李艷說,至于具體流失多少營業額,還在進一步統計中。
晚上6點30分,這家家樂福店恢復營業。目前,警方正對謊報警情的男子進行追查。
[律師說法]
謊言導致關門停業,超市可向嫌疑人索賠
就此事,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平凡說,首先,謊稱有炸彈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散布虛假擾民信息,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給予行政拘留,這種處罰可針對情節不是很嚴重的違法。
如果情節惡劣,后果比較嚴重,導致航班不能起飛、大型超市關門停業等情況,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今年9月29日對外公布的一份司法解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量刑。
這份司法解釋列舉了六種情形,出現其中任何一種情形就可入罪,其中就包括“致使機場、車站、碼頭、商場、影劇院、運動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秩序混亂,或者采取緊急疏散措施的”,根據司法解釋,公安機關可以對上述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檢察院可以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可以對其判刑。
陳平凡說,由于嫌疑人的過錯,造成家樂福超市關門停業導致損失,超市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制造傳播虛假信息的人承擔民事賠償。
(紅網 記者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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