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國美商場經理安排無證員工上崗被拘留
2010年12月24日晚,位于金華市區八一南街一幢商住混合樓內的金華國美電器商場發生火災。公安、消防緊急出動400多名警力,第一時間前往救援,現場共救出15名被困人員,所幸沒有發生人員死亡,但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火災后經消防部門查明,原因為電梯主控房內電線短路引起。
針對金華國美電器商場火災事件,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南開發區大隊多次到該商場進行檢查督導,然而該商場經理卻未真正從思想上引起重視,甚至和消防部門玩起了“躲貓貓”,這一情況也引起了商場周圍群眾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消防部門進行舉報。
今年9月份,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南開發區消防大隊再次接到群眾舉報。經對商場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國美電器商場消控室值班人員張某無證上崗,并且對消控室的相關應急處置預案一問三不知,更是完全不會操作消控室主機。經詢問張某得知,他是受公司經理蘇某指使,在消控室無證上崗值班。
金華國美電器商場身為全國最大家電企業的連鎖商場,其消控室值班人員卻是一個“無證”人員,完全不會操作消防主機,可見商場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如此之淡薄,整改態度如此之消極。且在之前多次檢查中,金華國美電器商場屢屢出現的防煙樓梯間正壓送風裝置損壞、壓力開關不能正常起泵、噴淋頭被油漆噴涂、樓梯間自然排煙開窗面積不足、排煙口被遮擋、樓梯間應急照明不足等多個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均未得到有效整改,甚至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消防現狀著實令人擔憂。
面對金華國美電器商場經理蘇某為了眼前的微小利益,無視大眾安全,非但沒有吸取2010年商場發生火災的教訓,及時整改已查處的消防安全隱患,還指使員工在消防關鍵崗位無證上崗值班,讓消控系統成為擺設,嚴重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嚴重違法行為,為避免火災慘劇重演,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亡人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9月17日,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南開發區大隊在報經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公安分局批準后,決定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金華國美電器商場經理蘇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據悉,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南開發區大隊將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打擊不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單位及企業,并堅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整改,全力改善轄區消防安全環境,穩定轄區消防安全形勢,迎接十八大的順利召開。
(法制網 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范寶華 孫夢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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