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佳常務副總李波濤:拯救零售業
就像這個春天一樣,零售業至今未有明顯回暖的跡象。
伴隨2月份CPI回落至3.2%,連續24個月的CPI高企現象終于回落。過去的一年,不斷推高的物價讓零售商飽受爭議。2011年底,五部委聯合發文再次讓零售商備受煎熬。
一方面零售商要堅持為顧客提供優質價廉的商品,同時要平抑內部不斷攀升的經營成本,另一方面零售商卻被冠以“物價上漲的幕后推手”,一度風風火火的零售業也陷入“成長的煩惱”。
零售商做的不僅僅是商品買賣,更多的零售商將經營訴求轉移至零供戰略合作、全面滿足顧客需求、服務社區、區域物流網絡建設等方面,實際上,零售商一直是地方經濟發展、商品流通及平抑物價的重要參與者。作為國計民生支柱產業之一的零售業,期望得到更多的支持與關注。
訴衷情:零售興,百業興
零售商通過自身的努力拉動內需、平抑物價,不斷推動GDP向消費導向轉移。同時解決了數千萬人的就業問題,并在食品安全、服務民生及農超對接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拉動GDP方面,零售業功不可沒。國內消費需求的增加及國家經濟刺激計劃的實施,讓企業從傳統的生產導向及出口導向轉型消費導向。數據顯示, 2011年1~12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81226億元,對比2010年增長17.1%,2011年消費對GDP貢獻率達51.6%,貢獻率對比2010年上升14.3個百分點。
2011年農產品價格居高不下導致全年CPI增長5.4%,遠超年初4%的目標。多年來,零售商一直堅持民生商品的低價銷售,蔬果、魚、肉、米、油等民生商品一直是零售企業的虧損大戶。(見表1)也許,通過國家對零售業的扶持,給予民生商品生產流通的相關政策支持,也能有效控制物價上漲勢頭。
不僅如此,零售商往往是出口商品轉內銷的“急救箱”。2011年凈出口對GDP貢獻率為-5.8%,比2010年下降13.7個百分點。由于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出口優勢的弱化,以大量出口為主的廠家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開始轉向激活內需。零售商以龐大的銷售網絡、穩定的顧客群、快速的商品流通渠道以及直面顧客的營銷載體的方式一方面緩解工業產品出路的壓力,幫助工業產品實現價值,另一方面也為顧客的消費需要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同時,零售商還成了商品質量安全的“海關”。作為社區和街坊的好伙伴,服務千家萬戶,實現社會安定團結,零售商一直致力于完善商品的安全監察機制,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各零售企業都建立了一套較完備的商品安全檢查和跟蹤機制,能夠對商品質量進行嚴格控管,是消費品進入家庭和用戶的最后把關者。目前,各零售商也在不斷加強自身的商品質量管理標準,隨著國家各項監督制度的完善,相信零售企業能更好地承擔起“海關”的職責。
更重要的是,在農超對接方面,零售商為許多農副產品提供了更寬廣的渠道。從“蒜你狠”、“姜你軍”、“蘋什么”再到2011年的豬肉價格連續上漲,除了人為的因素,大多是因為農戶生產的無計劃性導致與市場脫節,而零售商根據自身過往的銷售數據,能對常年的市場需求做到較好的把控。農業生產的無計劃性嚴重浪費社會資源,國家應該加大對零售企業稅收和農產品運輸方面的政策支持,加速推進 “訂單式農業”的發展,逐步降低農產品價格。
2012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2012年的重要任務之一是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要搞活流通、降低成本,嚴格執行蔬菜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認真落實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社區平價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勵城市連鎖超市、高校、大型企業、社區與農產品流通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對接,減少流通環節,增加零售網點,充分發揮流通主渠道作用。
因此,為滿足顧客多樣化需求,各零售商在品類組織、品牌組合、商業模式配套等方面不斷改進以迎合消費者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導了顧客消費趨勢。而商品和商業模式的多樣化(便利店、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倉儲式商場、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等有店鋪銷售方式以及電視購物、網上購物等無店鋪銷售方式)有效滿足并刺激消費者的購物欲望,拉動內需上升。
總之,零售業在國家GDP增長的過程中開始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不斷致力于維系物價穩定,促進商品流通,引導時尚消費及商品安全控管等。
偽命題:誰在推高物價
一直以來,零售商“名目繁多和價格離譜“的收費項目讓人應接不暇。事實上,零售商的收費項目一方面是迫于內部經營所需,另外一方面也在幫助顧客優選商品,同時讓廠家拿出更多的經營利潤和回饋消費者。
存在即合理,渠道費存在這么多年,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要零售商更好地服務民生、大眾,最根本的是要讓零售商生存,目前零售商普遍需要的最少經營成本就在20%左右(見表2),而零售業一般的銷售毛利率為10%~13%,如果不收取進場等渠道費用彌補,只能將售價提升10%以上(將推高物價),因此渠道費是零供合作的市場產物(品牌生產廠家的經營核心就是其價格體系,往往是不可動搖的)。
而一方面廠家數量遠大于零售商數量,另一方面零售商貨架資源有限,為讓顧客買得放心,必須設置準入門檻,優選商品,確保賣場的商品都是正規和有實力廠家的產品,同時能最大限度的滿足顧客需求及提升銷售。為此,零售商業投入了大量的資源用于品牌及商品的推廣,如全年不間斷的海報及各種大型促銷活動。為避免自己的品牌和產品被淘汰,供應商必須不斷地升級和完善自身管理體系,提高商品品質和標準,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避免浪費。
盡管一再抱怨飽受渠道費欺壓,而事實是,供應商可以投入較小的費用獲取較大的收益。
如通過零供雙方的數據信息共享,供應商能清楚地知悉自身產品在賣場的銷售曲線及庫存情況,能及時利用信息分享的結果改進銷售、促銷和商品分銷計劃,對賣場的缺貨也能有效地管控。
零售商是廠家產品展示和銷售的渠道,同時也是廠家推廣產品的市場終端廣告媒體。廠家將一部分市場推廣費用和渠道建設費用投入零售商,零售商能利用自己的優勢(渠道、促銷、價格等)幫助生產廠家以較小的投入獲得更大的回報,這是社會專業分工的結果。如果讓生產廠家自己開直營店推廣產品,將會投入巨大的資金和社會資源,并將面臨巨大的經營風險;同時,在產品銷售和與消費者的互動方面,廠家在零售終端的投入比在其他媒體的廣告投入更為有效,決勝在終端。
因賣場陳列和廣告資源的緊缺,供應商通過陳列服務費和廣告投入的方式,可以在賣場主通道及醒目位置陳列自己的產品及廣告牌,有效吸引顧客購買。零售商有限的貨架資源和促銷空間的有償使用和市場推廣服務,能給供應商帶來銷售的大幅提升,最終實現雙贏。
當前,各品牌供應商在主要年節附近均熱衷與零售商開展品牌合作,如共同開發春節期間賣場的裝飾形象,共同進行品牌的聯合促銷等。通過類似的合作,雙方可以利用各自的渠道宣傳雙方品牌,并贏取顧客的青睞。
而在漲價問題上,零售商往往是堅持到底的那一個。零售商自身流通費用和商品價格分離的經營方式及流通費用門檻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供應商的亂漲價行為。事實上,每一次廠家漲價,零售商都是站在自己和消費者的角度抵制或延緩漲價。為平抑物價,服務民生,零售商將較多的資源用于民生商品和暢銷商品的低價銷售,平抑CPI。沒有流通費用的支持,零售商很難維系平價經營所需。
零供關系:唇亡齒寒
供應商和零售商應倡導共建良性的、可持續性的協助關系,任何一方的問題都可能導致合作橋梁的斷裂。表面上,零售商掌控流通渠道,擁有更大的話語權。事實上,在零售商與各大品牌廠商的協作中,零售商已經處于弱勢地位。因為,各大品牌在零售商整體銷售中占比高,部分分類占比超過70%,是真正渠道掌控者(見表3)。
而零售商綜合收入最少要達到20%以上才能維持經營保本點,國際國內大品牌廠商雖然貢獻了銷售,但是相對賣場的保本點實質是“虧本經營”,同時在分類渠道上,品牌廠商擁有絕對的話語權。
在2011年某品牌漲價風波中,國家發改委雖然處以過百萬元罰款,但最終卻沒能阻擋其漲價,各零售商不得不被迫接受其漲價行為,國家行政干預并不能有效地遏制廠家的漲價行為。事實上,如果國家能支持零售商,那么在零售商與供應商的博弈中,零售商能有效阻緩供應商的漲價行為。
讓許多零售商備感委屈的是,他們經常幫供應商“賠本賺吆喝”。因為零售業屬勞動密集型產業,零售商也在嘗試通過管理的優化及科技設備的使用來控制日益上漲的人力成本,但是當前各大零售商的經營利潤率仍然偏低(見表4)。
生產廠家利潤率比零售企業利潤率高的多(見表5),零售企業其實在經營中并未賺到多少錢。零售商必須對自身資源的投放收取一定的流通服務費用才能滿足自身生存和經營的需要,實際上充當了一個“搬運工”的角色,將生產廠家的部分利潤,通過自己的努力,轉給了消費者。
作為國計民生的支柱產業,零售業在正常經營的過程中已經失去很多的主動權,成本增長的壓力也在不斷壓縮零售商的盈利空間。輿論導向應更多地關注零售商在服務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品牌供應商也應提供更多的資源和零售商一起共建良好的商業環境,零售商的可持續發展也必將拉動供應商的生意成長。
(文/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 李波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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