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大潤發3天發生2起食品過期長毛問題
發了霉的正大食品午餐肉罐頭(圖片來自視頻截圖)。
據黑龍江電視臺衛視頻道《新聞夜航》欄目報道,超市,已經成為大家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大家對超市,尤其是大超市也是相當信任的。可這信任歸信任,我們在這里也要給您提個醒兒,在超市買的食品入口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否則,過期商品,長毛食品可就要被吃進肚子了。
前天上午,哈爾濱市民趙春燕在大潤發超市宣化街店買了兩盒午餐肉。孩子吃完一盒后,又打開了另一盒。可是這盒午餐肉卻讓她嚇了一跳。
趙春燕說,她打開第二盒的時候,發現長毛了,她作為家長,對孩子的身體健康十分重視,出現這種情況讓她非常不放心。
然而令趙春燕不解的是,罐頭盒上明明寫著生產日期是2011年11月25號,保質期是24個月,生產了三個月的罐頭怎么就長毛了呢?隨后,趙春燕找到了購買午餐肉的超市。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來到了大潤發超市哈爾濱宣化街店一探究竟,經理說出現這樣的問題幾率很小,可能這個漏氣了,要不不會長毛。
這位經理說,午餐肉出現的問題,他們只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按照支付價款十倍賠償。不過賠償歸賠償,超市方面卻始終沒有向趙春燕道歉。趙春燕認為,按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她也不滿意,因為她感覺心里過不去。
記者跟隨趙春燕來到大潤發超市哈爾濱宣化街店與之進行協商,經理認為超市進行一賠十沒有問題,但趙春燕認為之前吃到肚子里的也應該進行賠償。
與趙春燕有著類似經歷的,還有哈爾濱的王言(化名)。2月19號,她帶女兒到大潤發超市哈爾濱衡山路店買東西,結完賬打算離開時,突然發現為女兒買的飲品過期了。商品外包裝顯示的生產日期是2010年10月28號,而產品的保質期是12個月,也就是說,這袋飲品已經過期4個月了,竟然還擺在貨架上。
對此大潤發超市哈爾濱衡山路店的人是這樣說的,“退了吧,在我這兒我只能給你退了。”
大潤發超市哈爾濱衡山路店的工作人員說,這個飲品可能是顧客退貨后,售貨員沒注意,就擺在貨架上了。但這只是個別現象,對進貨商品的保質期,超市是有嚴格的規定。他們送貨的時候,超過全有保質期的三分之一,就不會收貨,超市要的都是保質期新的,因為不知道那些貨會在多長時間能賣完。
想對超市說一句,有些問題不是錢能解決的。商品出了問題,自己不覺得愧疚,還上綱上線地搬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你是欺負消費者不懂法呢,還是以為消費者是沖著你說的“十倍賠償”回來找錢的呢?三天之內,大潤發超市哈爾濱的兩家門店接連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確,很少有人會因為幾塊錢的東西和超市打官司,你以為消費者就這樣被你打發走了,我想,被打發走的不是消費者,而是你自己的聲譽。在這兩件事上大潤發超市哈爾濱宣化街店和衡山路店的態度,輸的不僅是理,更是多年來培養的消費者對你的信任。一句“對不起”就這么難嗎?
(黑龍江網絡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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