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場斥資3億購買南昌聯發廣場物業
天虹商場今日公告,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持續增長需要,6月1日公司下屬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與南昌聯發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前期協議》,擬購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與綠茵路交匯處的聯發廣場地上一層至地上四層物業,總建筑面積約3.8萬平方米,用于開設天虹商場。項目總成交金額為3億元(不含稅)。該項目目前處于在建狀態。天虹商場表示,購置聯發廣場開設商場,有利于公司擴展連鎖門店網絡,增加固定資產,建立穩定的經營場所,擴大市場影響力和提升行業地位。
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1年6月1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1年5月26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9名,會議由董事長吳光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購置南昌市聯發廣場開設商場的議案》
同意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向南昌聯發置業有限公司購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中大道聯發廣場地上一層至地上四層物業,約38,000平方米,用于開設天虹商場。同意公司使用31,836萬元購置該物業(含稅),后續裝修、設備購置等投資預計約為4,298萬元。該項目投資合計約為36,134萬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投資注冊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的議案》
同意由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出資1,000萬(壹仟萬元)人民幣設立全資子公司購置南昌聯發廣場,公司名稱暫定為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名稱以工商部門最終核定的名稱為準)。在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之前,由深圳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簽署關于購置南昌聯發廣場的前期買賣協議,待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之后,由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簽署購置南昌聯發廣場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總經理2010年度薪酬的議案》
根據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總經理年薪由基本年薪、住房補貼、績效年薪、EVA年薪組成,同意公司總經理2010年度薪酬。
因董事賴偉宣先生與本議案有直接關聯關系,已進行了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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