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業旗下成商與太平洋中國仲裁遭法院駁回申請
來源:
聯商網
2011-04-28 13:36
茂業國際(00848)旗下 A 股上市公司成商集團股份就有關其與太平洋中國的仲裁案件宣布,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成商集團股份請求確認仲裁條款無效的申請,并需負擔案件受理費400元,有關裁定為終審裁定。
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于93年簽訂的《關于合作經營成都商廈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的合同書》所約定的仲裁條款,即第59條「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相體諒的原則,如合作雙方在合作期間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下,由國家對外貿易促進會或其指定的機構仲裁。」應認定有效。
早前,成商集團提出中止與太平洋中國控股第三階段的合作,并收回原作為合作條件提供的物業使用權;對方不同意回收提議,并就第三階段的合作事宜提出仲裁申請。
(匯港通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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