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二審結果利好黃氏家族?
昨北京高院維持對黃光裕原判 杜鵑改為緩刑釋放
備受關注的國美黃光裕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宣判。黃光裕三罪并罰被判14年以及罰沒8億元的判決維持不變;其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被當庭釋放。昨日,國美電器就黃光裕終止國美非上市門店與上市公司之間的托管協議發布公告稱,上市公司將從終止托管協議中獲益。
對杜鵑獲釋有兩種對立分析
分析
杜鵑釋放開始對黃光裕有利
據悉,杜鵑已全部繳清罰款2億元,黃光裕也已上繳部分罰金。這次審判將會成為對黃光裕的最后一次審判。
對杜鵑被改判緩刑,并當庭釋放,業內人士表示,這對黃光裕是個有力的支持,環境開始對黃有利了。不過,這位人士同時表示,黃陳大戰無論輸贏,雙方都將輸得很慘,只有雙方坐下來談,穩定以王俊洲為首的國美實操團隊,國美才會有重新燦爛的一天。在現有商業法律框架和中國傳統倫理的氛圍中,黃光裕勝面大。黃光裕即便勝了,他會得到一個眾叛親離的團隊,還有供應商的白眼、銀行投資者和客戶的離異。
還有人士表示,法院的二審判決,將對國美電器股權之爭、黃陳及其背后集團利益對決以及國美管理層的更迭產生重大變數。法院的這一判決,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認定,國美事件將有重大轉折;杜鵑被釋放,將具有極為重大的杠桿效應。首先,北京高院的這個判決很及時。9月28日特別股東大會召開在即,對于黃光裕方而言,最為緊迫的就是時間,而因為其與杜鵑均失去人身自由,故而任何設想到實施終究存在過多牽絆。由代言人周旋與自己親自出馬,就其效率與結果而言,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顯然,這個判決不僅及時,而且很是微妙,這可能體現了某種官方態度。畢竟國美電器在國內商業零售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且它是由黃光裕開創的一種全新的家電業連鎖經營模式,同時又完全是民營企業的一個代表。因此,黃光裕之于國美電器的標桿意義不容置疑。政府也更不太愿意看到因內部爭斗而致國美落敗,或者被國外資本主導。而且,將杜鵑推向前臺,在某種意義上為這場由陳曉發動的“對決”提供了某種公平的環境或者條件,而且從公司治理角度,也更可以確保各類投資者意志的充分表達和較量。當然,政府所能做的可能也就這么多了。
上述人士還表示,即便杜鵑短期內不能擔任國美高層職務,但不影響她成為黃光裕的代言人,從而對此次爭奪的最終結果產生影響。
分析
杜鵑改判是因為她患了重病
一位原國美方面的人士表示,近日黃光裕方面已斥資3億元增持國美0.8%股份,加上杜鵑的復出,將使得黃氏家族處于“有人又有錢”的有利局面。
據透露,在國美內部,杜鵑的威信非常高,并且其溝通能力、管理能力也非常受員工認可。從以往的郵件來往中,可以看出杜鵑做事干脆利落,回復郵件處理事情非常及時有分寸,既給了下屬指導意見還給了下屬發揮空間。杜鵑在國美內部的口碑一直不錯,其一口流利的英語使得其在投資者關系方面的表現有目共睹。杜鵑出來后,國美的幾個副總還是會給面子的。據另一位了解杜鵑的人透露,比起其他“老板娘”,杜鵑尤為低調,而其能力也受到公司內部認可。
而一位消息人士對杜鵑釋放顯示環境已開始對黃光裕有利,且表明某種政治意圖或者官方態度的說法持完全不同的看法,這位人士表示,這種說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這位人士表示,杜鵑被改判緩刑的主要原因是法院方面考慮到她患了重病,監內服刑不利于其身體康復。另外,黃光裕夫婦還有3個未成年的孩子,夫妻雙方都在監獄服刑不利于照料他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原因。
國美電器新聞發言人針對杜鵑獲釋表示,從個人層面,國美人都樂于看到杜鵑女士與其孩子的團聚,杜(鵑)女士與黃(光裕)先生個人并非問題所在,黃(光裕)先生的作為不符合國美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
國美電器回應黃光裕終止函
國美電器昨日發布公告稱,2010年8月27日收到黃光裕擁有并控制的北京國美有限公司發來的終止函,函中明確表明,如果國美大股東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決議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沒有通過,Shinning Crown則有意終止上市集團與非上市集團之間就若干采購和管理安排訂立的集團間協議。國美董事會表示,集團間協議的終止在任何情況下將不會對上市集團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實際上,預計未來對上市集團有多項好處。
Shinning Crown全名為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為一家在海外注冊、由黃光裕掌控的外資公司。
托管協議
上市公司:終止托管將成為利好
Shinning Crown指出,作為國美大股東,與國美簽訂了四項協議,藉此大股東控股的非上市部分(門店),與上市的國美互相提供采購、供應支持,并通過托管協議形式讓國美可以享有整體經營帶來的規模效益;ShinningCrown指出,若大股東的股東權益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不必要的損失,Shinning Crown必須對上述協議安排作出適當調整。
國美電器董事會表示,這是黃光裕向股東發出的最后通牒,目的是脅迫股東支持其提出的決議,完全是出于他個人的利益,有違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董事會同時認為,托管協議的終止不但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反而預計未來對上市公司會有諸多益處。
國美發言人表示,上市公司一向擁有強大的采購能力,終止托管協議后,即使不計非上市部分的采購量,依然享有供貨商優惠條款。另外,終止托管也不會對上市公司信貸能力或信貸條款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據了解,國美高級管理團隊和總部員工均由上市公司聘用,協議終止后將繼續執行公司的5年計劃,為上市公司服務。此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部分共同使用的大多數營運系統,如信息系統及ERP軟件等亦由上市公司擁有。
國美發言人表示,黃(光裕)先生所謂終止托管協議的威脅最終只會損害非上市部分經營和員工的利益,而上市公司向非上市部分提供的大量管理和資源將得到重新配置,從而能讓公司集中精力和資源專注實施五年戰略規劃。從中長期來看,上市公司將從終止托管協議中獲益。
股份增發
黃光裕:采取法律行動予以阻止
同時,國美公告稱公司還收到由Shinning Crown寄發的另一封信,要約認購根據現有發行授權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55%至65%的股份,認購價比第三方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數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認購價溢價5%。
Shinning Crown表示,倘若國美董事會決議增發集團已發行股本20%股份,指該等融資非為上市公司必需,僅為攤薄ShinningCrown所持有的股東權益,對此,ShinningCrown將采取一切法律行動阻止此次行為。
ShinningCrown指出,若國美董事局在特別股東大會召開前,執意行使一般授權,增發國美已發行股本20%的股份,在按持比例對所有股東配發的情況下,ShinningCrown將按與其他股東相同之條件全部認購相關股份。
國美董事會就此回應說,目前并未就根據現有發行授權發行新股做出任何決定,因此,該信函所說的邀約只是基于黃(光裕)先生自己的推測,董事會通常不會考慮任何基于假設性的提議。同時,董事會認為由于Shinning Crown是公司的關連方,根據有關上市條例,公司無法滿足黃(光裕)先生單一股東的要求。國美發言人進一步表示,如果董事會將來再考慮任何交易,包括根據現有授權的新股發行事項,都會綜合考慮所有因素,照顧公司和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單一股東的個別利益。
(上海商報 記者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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