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員工偽造提貨單提走顧客彩電獲刑3年
來源:
聯商網
2010-03-29 09:07
80后男子曹偉萍原為永樂家電七寶店的員工。去年2月25日和3月l3日,曹偉萍經事先預謀后,查詢公司電腦系統并獲得兩名顧客購買彩電后未提貨的信息。于是,曹偉萍冒用這兩位顧客身份,通過偽造提貨聯遺失證明和手法,騙取了送貨員的信任,提走永樂家電公司滬閔店待提貨的兩臺三星牌和兩臺夏普牌共4臺液晶彩電。
案發后,曹偉萍家屬已代為退賠全部贓款并已歸還永樂家電公司。在法庭審理中,曹偉萍的辯護人提出了購買的4臺電視機價格中包含永樂家電返還給消費者的1300元贈卡,應從犯罪金額中扣除等辯護意見。
法院認為,曹偉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司財物,價值5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經查,該現金卡為永樂家電為促銷而對購物達到一定的金額的消費者給予的優惠,并不能消滅或減損被騙物品本身的價值,因此對辯護人提出永樂家電返還給消費者的1300元現金卡應從犯罪金額中扣除的辯解及辯護意見,不予采納。但辯護人以曹偉萍系初犯、認罪態度好且家屬代為退贓等為由,請求對其從寬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東方早報 記者 顧文劍 通訊員 楊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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