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婆被誤當小偷 怒向成都好又多提出索賠
“我活了71歲,從來就沒遭遇過這么難堪的事,先是因為所購商品沒消磁而被誤認為是小偷,再就是別人的購物項目打在了我的收銀條上。”雖然超市工作人員在查清事情真相后給71歲高齡的張婆婆道了歉,但事隔幾天后,張婆婆認為超市工作人員對自己“有不恭言行”而再次找到了超市,要求其支付自己自事發后3個月的住院治療費。就在雙方協商堅持不下時,新鴻路派出所的民警出面調解,最終雙方以超市賠償老人200元護理費而握手言歡。
先被誤當小偷又被打錯小票
2月23日,家住八里小區的張婆婆在成都好又多新鴻店購買了25.36元的商品,當她結賬走出收銀臺時,門口的警報聲忽然鈴聲大作,這時,一名女營業員跟上來,將張婆婆和另外兩名顧客攔住,并要求看收銀條。檢查后得知,使警報聲拉響的原因是張婆婆所購買的腰果在結賬時,由于超市內部技術方面的原因沒有被消磁。在弄清事情原委后,張婆婆表示:“既然你們把我當小偷,讓當事人給我道個歉,這事就算了。”接受當事人的道歉后,張婆婆走出了超市。
可是,不到5分鐘,張婆婆又回到了超市——她無意中發現收銀條上有“湯圓”的收銀記錄:“我沒買湯圓,怎么小票上會有記錄呢?”超市員工一核對,推測湯圓的記錄應該是上一位顧客購買的,但當收銀員已經將商品條碼掃進電腦后,卻臨時決定不要了的,而該記錄未作消除就輪到了張婆婆結賬——但其實并未對該項商品收費。盡管超市方一再解釋和道歉,可張婆婆卻不依了,聯想起剛才被當做小偷的經歷,她覺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病情發作賠我住院治療費
“那天,我整晚都沒睡著覺。”張婆婆說,超市工作人員對自己不恭的言行,導致自己事后病情發作(她患有直腸癌、帕金森病、小腦萎縮等病),心跳加速,手腳抖得厲害,連飯都吃不下去。
為此,張婆婆昨日一早來到了新鴻路派出所,她要求民警出面為其解決。在民警的協調下,好又多新鴻店的3名負責人來到了派出所。“我現在要求你們支付我自事情發生后3個月的住院費,此外,請不要處理當事的員工,因為這件事是店方領導造成的。”
對于張婆婆的要求,超市方表示,即使要住院,也需要給他們一個住院的理由。眼看雙方僵持了4個小時依然沒有結果,新鴻路派出所治安調解員蔣焰出馬,向各方說明了厲害關系后,終于,雙方各退讓一步:超市方支付給張婆婆200元護理費,同時,超市方也表示,他們接下來會對超市的內部管理和技術做進一步提升。
(天府早報 記者關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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