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收購中央新亞百貨17.14%股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標的名稱: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7.14%的股權;
● 交易金額:2700萬元;
● 是否為關聯交易:屬非關聯交易。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
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百貨連鎖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經營范圍主要是打印、復印、影印;住宿;卷煙、雪茄煙零售。國內貿易;電梯設備維修;停車服務;房屋租賃;設計、制作、發布自有樓身內外及天橋媒體霓虹燈、燈箱、路牌、布幅廣告業務。注冊資本3500萬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百貨連鎖有限公司出資2373.4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7.81%;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出資6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7.14%,其他社會法人及內部職工出資526.59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05%。截止2009年11月30日,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顯示,總資產21,191.43 萬元;凈資產6,691.39萬元;實現凈利潤1,043.75萬元。
(二)交易定價情況
本公司與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經過協商決定, 以經審計后的公司凈資產為依據,在凈資產的基礎上適當溢價作為本次股權轉讓價款,即本公司出資2700萬元,受讓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所持有的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7.14%的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為17.14%,本公司與控股子公司合計持有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達到84.95%,本次交易屬非關聯交易。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2010年2月8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受讓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所持有的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7.14%股權的議案,會議應到董事11名,實到董事11名,與會董事一致通過了本次受讓股權的議案。
(四)交易行為生效所必需的審批程序
本次交易需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注冊地:淮安市淮海北路28號;法定代表人:經以儉;注冊資金:1000萬元;經營范圍:閑置設備調劑、串換、物資儲存。
三、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1、交易標的名稱: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7.14%的股權;
2、協議雙方:
甲方: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讓方”)
乙方: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轉讓方”)
3、交易金額:2700萬元;
4、協議生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支付方式:協議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
四、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公司以自有資金2700萬元受讓淮安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所持有的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7.14%的股權。
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地處蘇北腹地淮安市區,交通發達、輻射面廣,是當地具有影響力的商貿龍頭企業,本公司自2003年1月收購該公司以來,
該公司經營業績始終保持穩步增長,該公司參股的淮安中央新亞國際購物廣場項目正有序的按計劃推進。公司認為,本次進一步增持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有利于公司統籌規劃和運作,有利于公司將江蘇中央新亞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打造成大型百貨零售賣場,同時增加市場競爭能力并獲取更多的投資收益。
五、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董事會決議;
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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