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食品安全問題就是要“小題大作”
從超市買來的未開封的礦泉水瓶內竟然有一只豆大的蒼蠅,消費者向廠家索賠五百元遭拒。后經協調,商家退一賠十。(見7日《珠江晚報》)
商家退一賠十,在我看來這一處罰過于輕松。要知道這是一瓶沒有開封的礦泉水,蒼蠅沒有孫悟空七十二變的本領,不可能在礦泉水運輸、貯藏過程中破瓶而入,最大的可能是在礦泉水生產過程中進入的,然而逃過了廠家的檢驗關等順利出廠,也順利通過了批發商的進貨檢驗關、銷售商的檢驗關等。所以在商品的生產、銷售等過程中,所有的檢驗者都是虛設,而消費者才是真正合格的檢驗員。這只豆大的蒼蠅,污染的何止是這一瓶水?同一批次的所有產品都有可能受到污染,同一批次的礦泉水雖然沒有蒼蠅在內但是產品不一定合格,只是我們的肉眼不能看到蒼蠅。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太便宜了退一賠十的商家。其他消費者喝的礦泉水雖然沒有蒼蠅,但安全衛生嗎?發現蒼蠅的消費者權益得到了保護,其他消費者的權益誰來維護?
近日有一則新聞,可以與這位購到有蒼蠅 “泡澡”的礦泉水的消費者作一比較。在瑞士弗里堡城,一名7歲女童從麥當勞的快樂兒童餐中吃出一個安全套,小女孩的母親向弗里堡市警方報案。警方已對此事展開調查,試圖查出食品中“藏有”安全套的真正原因,同時針對一些食品的安全性進行分析,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說法,并舉一反三,對一些食品安全性進行分析、評估,看其是否對人體產生傷害,以決定對產家、銷售商的處罰。
安全套與蒼蠅雖然沒有可比性,但是同為食物的污染物,在不同的國度卻受到大相徑庭的處理。也許,在國人看來,這位小女孩的母親和警察有點小題大作了,大多數消費者遇到此類事情自認倒霉,可是小女孩和她的母親的小題大作,是對食品生產、銷售的強有力監督,讓心存僥幸的生產者、銷售者重視食品安全,而警察的小題大作,對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為消費者構筑了一道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堅實屏障。
回過頭來反觀這位消費者的遭遇,廠家表示,把該礦泉水拿回廠家進行檢測,而不是“針對一些食品的安全性進行分析”。拿回廠家檢測,究竟結果如何,就是不告訴你,或者隨便給你一個結果,做不做檢測誰也不知道,廠家能吸取教訓嗎?另一方面,退一賠十,賠償這位先生13元錢,為了這件事這位先生花了多少時間,跑了多少腿,為此支付了多少電話費?不算不知道,如果仔細算一算13元錢夠本嗎?這也就是國人牙掉了往肚里咽、寧愿吃虧也不找警方報案的原因,也是近幾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繁出現的原因,如果對有安全問題的食品廠家、銷售商罰得血本無歸,甚至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消費者的權益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所以,我們不妨學習瑞士消費者和食品安全的監督者的小題大作。
(珠海新聞網 李建波)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