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器下月或將列入停除牌公司報告
來源:
聯商網
2009-02-27 10:53
港交所投資者須知第四章表示:“交易所一貫的政策是,如非必要,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暫停交易只是處理潛在及實際出現的市場混亂情況的手段,即使情況屬必須,停牌的時間應盡可能縮短。”但是,國美電器自去年11月24日因黃光裕事件停牌之后,雖曾傳出春節后2月初復牌交易的消息,但截至2月24日停牌滿3個月,至今仍未復牌。
另港交所相關資料顯示:對主板公司而言,若上市公司已持續停牌一段時間,但并無采取足夠行動爭取復牌,則可能會導致除牌。同時,港交所明確規定了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的條件:交易所會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所載的程序將在上述情況下對長期停牌的主板公司進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若上市公司的證券已停牌6個月或以上而又未能符合有關的主板《上市規則》的規定,該公司將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以及第二、第三階段除牌程序相關恢復交易及除牌規則。
目前,國美電器已符合進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條件,但在港交所發出除牌通知之前,仍屬于未進入除牌程序的公司之列(目前主板17家,創業板7家)。
在聯交所已向長期停牌公司發出函件通知其除牌程序已開始時,如該公司未能在該函件指定的最后期限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會考慮將該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第二階段。已進入除牌程序第二階段的主板公司如因未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等條件,則可能進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即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中國企業報 張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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