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百貨擬對北海五象房地產公司增資擴股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07年第6次臨時會議通過了《關于擬對北海五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的議案》,2008年第一次正式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重新審議北海五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事項的議案》,2008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快推進北海五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開發的議案》。現將北海五象公司增資擴股的主要內容補充公告如下:
引進自然人投資者(羅鎮城)以現金出資864.70萬元,公司的注冊資金由原900萬元增加至1,764.70萬元,增資后南寧百貨持有該公司51%的股權,自然人投資者持有49%的股權。公司與自然人投資者簽定的《增資擴股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中約定: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指自然人投資者,下同)除注冊資金外,北海五象公司對土地進行開發所需資金由乙方借給北海五象公司,期限到項目竣工時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有關借款合同由北海五象公司與乙方簽訂。乙方承諾對北海五象公司增資擴股完成后七天內,將第一筆借款1400萬元轉入北海五象公司。另,乙方承諾甲、乙雙方訂立的《增資擴股合同》生效后,如政府收回北海五象公司名下的土地(土地證號:北國用(2007)第801962號),造成北海五象公司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從2007年7月北海五象公司完成增資擴股至今,乙方僅將第一筆借款的600萬元轉入北海五象公司,此款項已會同北海五象公司的注冊資金1764.70萬元(北海五象公司無足夠的自有資金)用于支付本公司的北海土地轉讓款2268.60萬元,其承諾的“第一筆借款”剩余部分800萬元一直未轉,違反了《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對此,我公司已多次督促其將協議約定的第一筆借款剩余部分轉入北海五象公司,并按約定將北海五象公司開發土地所需的資金借給北海五象公司,但對方仍未履約,我公司將繼續協調督促,并保留追究其違約責任的權利。
對于公司北海地塊有關情況及北海五象公司增資擴股事項,我司此前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上海證券報》(2007年6月30日、2008年4月26日、2008年6月24日、2008年9月2日、2009年1月5日)披露。
公司將進一步督促北海五象公司加快項目開發,同時要求《增資擴股合同》相關方切實履行雙方合同約定,對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
特此公告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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