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對部分商品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來源:
聯商網
2008-01-29 09:30
《通知》要求,從1月29日起,我市銷售的成品糧、食用植物油、豬肉、牛羊肉、雞蛋、牛奶、液化石油氣、生活用煤等開始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凡被列入調價備案的經營者應當將1月29日當日調價備案的商品價格在2個工作日內報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受理的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企業名稱、提價幅度、提價理由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等。
《通知》要求,各縣、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對列入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范圍的商品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情況進行重點監測,跟蹤分析干預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同時,還要加強對替代性、關聯度較高的相關商品價格的監測,嚴格控制價格上漲的連鎖反映,加大對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特別是對納入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范圍的商品,要加強檢查,依法查處經營者不按規定要求執行價格干預措施及散布謠言、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典型違法案例,要在媒體上公開曝光,并確保價格舉報電話“12358”的暢通。
�。ㄎ鲗幫韴� 作者:心荷 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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