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來源:
聯商網
2008-12-09 08:3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接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抄送的《關于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轉讓所持股份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資產權【2008】1297號),主要內容如下:廣西區國資委申請將南寧沛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有股東)所持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3561.6000萬股(股改前)轉讓深圳市亞奧數碼有限公司,每股轉讓定價依據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為基礎確定為2.049元。鑒于上市公司已于2006年9月29日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國有股東轉讓所持股份的定價基礎已發生根本性變化,請廣西區國資委指導國有股東根據《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證監會令第19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市場化定價原則重新確定國有股東所持股份的轉讓價格,即:選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滿一年后的任一交易日為股份轉讓定價基礎日,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應當以該基準日上市公司股票前30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為基礎確定。
特此公告。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 0 0 8 年 1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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