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成分與宣傳不符 太平洋百貨被判雙倍賠償
來源:
聯商網
2007-10-19 08:37
由于購買的裙子面料實際成分與標簽標注成分不同,顧客趙先生將商場告至朝陽法院。近日,經朝陽法院調解,西單太平洋百貨同意賠付趙先生雙倍貨款。
2007年8月26日,趙先生到西單太平洋百貨花3180元購買了兩條連衣裙,兩條連衣裙上的標識均注明了面料成分為棉粘纖、氨綸。回家后,趙先生覺得裙子的面料有問題,于是拿著裙子到國家棉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其成分進行檢驗,發現裙子的成分為棉、滌綸、粘纖、棉綸、氨綸。
為此,趙先生多次找到西單太平洋百貨協商解決此事。但西單太平洋百貨否認所售商品實際成分與標識不符。趙先生認為商家存在消費欺詐。
最終,趙先生一紙訴狀將西單太平洋百貨訴至朝陽法院,要求按商品價3180元的兩倍賠償,并承擔160元的檢驗費。
朝陽法院立案庭收到訴狀后,對雙方進行調解。目前,西單太平洋百貨同意按趙先生的要求賠償。最終,此事以訴前和解方式了結。
(京華時報 記者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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