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聯商網消息:大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發布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主要數據如下: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1、經2007 年1 月8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31 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與北京銀泰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大連和平商業廣場有限公司、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大連銀泰百貨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公司以0 元的價格受讓北京銀泰持有的大連銀泰百貨有限公司60%股權、大連和平商業持有的大連銀泰40%股權,并承接相應全部債務400 萬元。鑒于中國銀泰是大連銀泰1710 萬元人民幣銀行貸款的保證人,本次股權轉讓后,公司同意代替中國銀泰作為該筆貸款新的唯一保證人。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將大連銀泰的公司名稱變更為“大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千盛百貨和平店”。
2、經2007 年1 月8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31 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與王立涓等91位伊春市百貨大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公司以1600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受讓其持有的伊春百貨全部股權及附屬該股權的一切權益。
3、根據公司之子公司大商集團鄭州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乙方)與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甲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及管理合同》,鄭州新瑪特租賃其位于河南省鄭州市花園路東、農業路西的鄭州國貿中心40690 平方米的物業。租賃期限為20 年。租金費用為保底抽成租費,自起租日起,甲方按乙方含稅營業額的5%提取抽成租金,乙方每年均按“營業額×5%”的計算方式向甲方支付抽成租金,如果按上述方法計算的抽成租費低于保底租費標準的,按保底租費標準繳納租費;其中,第1 年到第3 年的保底租費分別為800、1000、1200 萬元,第4-8 年的保底租費為1300 萬元,第9-13 年的保底租費為1400 萬元,第14-20 年的保底租費為1500 萬元。
4、經2007 年1 月8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31 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與樺南縣宏林地下商場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公司承租位于佳木斯市樺南縣勝利街樺苑公寓地下整體建筑,承租范圍的建筑面積為823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20 年;自起租日始,前5 年的固定租金每年為100 萬元人民幣,從第6 年到第10 年每年租金為110 萬元人民幣,后10 年租金另議,最高不超過160 萬元。
5、經2007 年1 月8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31 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與佳木斯市宜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公司承租位于佳木斯市前進區順和街2 號之整體建筑,建筑面積為78,60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20 年;租金為固定租金加抽成租金,年固定租金為人民幣2,300 萬元,自公司正式經營后第二個財務年度始,以公司的銷售額超出3 億元的部分為底數,在保證此店實現年純利潤1500 萬元的前提下,按1.5%的比例確定為抽成租金。公司將在該處物業建立新瑪特模式的商場。
6、2007 年1 月25 日,公司與山東儒商服飾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公司承租位于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西路60 號的二層部分及其配套設施;租賃物業的建筑面積總計為250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6 年;從計租日起前三年分別為60 萬元人民幣,后三年每年度租金分別為65 萬元人民幣。公司在此物業成立大商電器萊蕪店。該店于2007 年4 月21 日正式開業經營。
7、2007 年2 月15 日,公司與山東儒商服飾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公司承租位于山東聊城市柳園路66 號新東方廣場二區二、三層及其配套設施;租賃物業的建筑面積總計為405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6 年;從計租日起前三年分別為130 萬元人民幣,后三年每年度租金分別為135 萬元人民幣。公司將在此物業成立大商電器聊城店。
8、經2007 年4 月2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32 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將分公司大慶新東風購物廣場一宗面積為3087.40 平方米、評估價值為人民幣3,541,247.80 元的土地以協議方式轉讓給大連大商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連大商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建筑面積為2572 平方米、評估價值為人民幣3,060,680 元的房屋及現金485,567.80 元支付全部轉讓價款。
9、2007 年4 月3 日,公司之子公司大商集團撫順百貨大樓有限公司(乙方)與鐵嶺裕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甲方)、鐵嶺財政資產經營公司(丙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書》。根據協議,甲丙雙方將位于鐵嶺市銀州區紅旗街三委裕路商城,建筑面積53,028.22 平方米的甲方主營業樓房產及該房產有關的資產、資料、材料和經甲乙丙三方確認的其他資產轉讓給乙方,全部轉讓價款為人民幣16,100 萬元。其中轉讓價款8000 萬元,支付期限三年:2007 年3000 萬元,2008 年3000 萬元,2009 年2000 萬元。根據鐵嶺市政府和鐵嶺市財政局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在鐵嶺市境內所辦產
業實現的地方增量稅收,以投資補助方式用于支付剩余資產轉讓價款8100 萬元,補助期原則上定為六年。
10、2007 年4 月10 日,公司接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遼民一初字第6 號民事調解書。
主要內容如下:解除本公司與沈陽鵬利廣場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鵬利”)于2003 年1 月30 日簽訂的《租賃合同》,本公司承租的A 座租金交至2004 年9 月10 日止;沈陽鵬利向本公司支付2370 萬元裝修投入補償金、1730 萬元連廊補償金;本訴訴訟費用195,417.50 元由沈陽鵬利負擔,反訴費用27,505.50 元由本公司負擔。
11、根據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與營口市鲅魚圈區商業大廈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公司承租其位于營口市鲅魚圈區昆侖大街北32 號商業大廈二樓攤位(2005 年擴建部分)及其配套設施。租賃物業的建筑面積總計為203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8 年。租金費用為:從計租日起第一年度租金為45 萬元人民幣,第二年度租金為50 萬元人民幣,第三年度租金為65 萬元人民幣,第四年度租金為90 萬元人民幣,第五年度租金為105 萬元人民幣,第六年度租金為125 萬元人民幣,第七年度租金為140 萬元人民幣,第八年度租金為155 萬元人民幣。公司在此處物業成立大商電器營口鲅魚圈店。該店于2007 年4 月14 日正式開業經營。
12、根據公司2006 年12 月30 日與營口市澳華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公司承租其位于營口市站前區東升路5 號的一至四層及其配套設施。租賃物業的建筑面積總計為16100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六年。租金費用為:從計租日起第一年度租金為100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00 萬元;第二年度租金為105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25 萬元;第三年度租金為110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35 萬元;第四年度租金為120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45 萬元;第五年度租金為129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49 萬元;第六年度租金為129 萬元,物業管理費為149 萬元。公司在此物業成立大商電器營口站前店。該店于2007 年4 月21 日正式開業經營。
報告全文見:附件:600694_2007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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