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行卡刷卡費率研討會會議紀要★★ 來源: 聯商網 2004-06-23 10:01 “溝通、革新、競爭與合作”——銀行卡“刷卡”費率研討會會議紀要 主辦單位: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 華東政法學院競爭法研究所 2004年6月22日13:00—16:00點,銀聯卡“刷卡”費率研討會在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號上海商業職業技術學院舉行。會議由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所長顧國建教授主持,上海市相關行業協會秘書長(上海市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上海連鎖商業行業協會、上海百貨行業協會)、資深商業研究人員、法律專家、知名學者、教授、各企業高管、華東政法學院和上海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的一些師生近50多名代表參與了本次研討會。研討會本著開放、坦誠、溝通的的態度對滬上某些企業拒絕“刷卡”事件進行了全程回顧,并從多個角度對此事件的發生、發展進行了分析,對事件的解決提出若干建議,進而對完善銀企合作關系,避免以后此類事情的發生提供了可行的思路。但非常遺憾的是,受邀請參會的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的代表沒有到會。 顧國建教授在研討會開始時指出,召開這一研討會的主旨是,銀行和永樂、好美家等商銀企業都是連鎖經營的企業,雙方的爭議可以通過溝通來增加了解,通過革新來找到利益的共同點,在利益共同點的基礎上來進行更高層次的競爭與合作。研討會想創造一個商銀企業溝通的平臺來共同探討問題解決的途徑,現在雙方通過互發信函的方式,通過新聞媒體來傳達各自的觀點和立場,具有“外交照會”非常濃烈的通牒式味道,這不利于問題的解決,作為國際化大都市中的龍頭企業應該有智慧來解決這一問題,雙方坐在一起溝通也可以聽一聽第三方的意見,開拓思路尋求問題的解決。顧國建教授向與會代表轉述了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秘書長朱德林先生不參加會議的幾點意見,“1、參加會議的代表中沒有解決問題的部門和決策者,研討會可能是空談;2、上海的銀聯卡費率已經作了調整,而深圳一直沒有作調整,所以上海的情況與深圳不一樣,深圳商家的要求是合理的;3、他本人也認為“刷卡”費率最終應該由銀行與商家自己去談判決定,通過市場競爭來解決。“ 以下是參加研討會的代表發言紀要 永樂家電——陳曉(總裁) 銀行認為銀行與商家之間的關系不是市場行為的關系,這是不能接受的。永樂認為,商銀之間關于銀聯卡“刷卡”費率的確定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企業之間的市場行為,只要是市場行為商家就要與銀行談,如果談判沒有結果,永樂就要永遠地抗爭下去,直至達到合理的目標要求。 好美家——孫 炳(財務總監副總經理) 從企業收益和資金運用角度來看,好美家有如下的一些看法: 1、銀聯卡費率應該可以是浮動的,好美家在外省市也有連鎖店,銀聯卡“刷卡”費率完全是可以浮動的,收費率要比上海低,完全不象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所說不能浮動,要等國家的有關新規定。中央銀行規定連貸款的利率都可浮動,銀聯卡“刷卡”費率鐵板一塊是沒有理由的。 2、銀行人為地將商業企業分成4個等級(超市0.5%、大賣場0.7%、便利店0.8%、百貨店0.9%)是不公平的,不公平體現在同為0.7%費率的大賣場和建材超市,后者的“刷卡”量要遠超過大賣場,市場競爭的優惠待遇應該是給規模性貢獻企業。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的獎勵政策只限于銀聯卡“刷卡”前三名,是對弱小企業的不公平,永樂去年拿到獎勵200萬元是斗爭得來的,不爭不吵得企業不是被蒙了嗎? 3、好美家實際支付的銀聯卡“刷卡”費率不是0.7%,而是0.84%, 因為是按零售金額來計算的,是含稅的,另外商家還要自己支付電話費(信息傳遞),打印紙費用等。 4、商家在銀聯卡“刷卡”費率上的邊際效應空間遠比銀行來的低,銀聯是一次性投資而刷卡量是幾何級數增長,因此,銀聯卡“刷卡”費率調整空間很大。 5、商家在現金結算時貨款即時到帳,而用了銀聯卡一般要2天才能到帳,銀行又有了占用商家資金的利益,而在消費者退貨時,退款到達消費者的賬上一般需要1個星期,消費者的利益又受到了損害,銀行不但要調整銀聯卡“刷卡”費率,而且還要提高對銀聯卡使用單位和消費者的服務。 6、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工商銀行的牡丹卡是維持銀聯卡“刷卡”費率不變最大的受益者,這事實上造成了銀行業內部的競爭不充分和不公平,尤其是對小銀行和新銀行的不公平。 7、我們建議國家可以把組成銀聯公司的17家銀行,一分為二,或三或四,組成更多的類似銀聯的公司,使信用卡業務能夠競爭起來。這對銀行、商家和消費者是三得利。 上海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韓建華秘書長 面對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的“回應函”,商家感到很無奈,我們是代表行業的協會代表會繼續反映商家的呼聲。銀行認為銀聯卡“刷卡”費率是央行決定的無法再降低是沒有理由的,因為許多小銀行愿意與商家進行交易條件的商談,但受到大銀行的壓制。在銀聯卡“刷卡”費率的爭議上。由銀行定規矩讓商家來執行是不公平的。上海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對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關于永樂家電拒卡事件的回應函”答復如下: 針對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6月21日主送我協會的“關于永樂家電’拒卡’事件的回應函”,我協會特發表以下幾點看法: 1、家電商家要求降低刷卡手續費的愿望合情合理,但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有理有節,采取正常途徑。 2、對“刷卡費率”制定的性質,雙方要先弄清楚,如屬國家行政定價,企業堅決不碰“高壓線”;如屬市場化協商定價,企業要求對等、公平協商的呼吁,我們堅決支持。 3、銀行同業公會和我協會性質一樣,應是各自行業的自律組織,可以發揮行業利益代表的作用,但各自的行規行約僅是本行業的自律規范,無國家正式授權,不能成為超出范圍的強制性、地方性規章。 4、此次銀行業整體態度蠻橫強硬,現行規定有壟斷和霸王條款之嫌。 5、對于費率的制定,中央銀行出臺的指導意見中,并未規定收單方的收益比例,上海銀行業單方面作規定,顯然依據不足,值得商榷。 上海連鎖商業協會——胡文章秘書長 永樂家電和好美家都是我們協會的會員,作為協會我們一定要維護會員企業的和合法合理的利益,上海連鎖商業協會的一些會員企業目前凈利率在0.8%,銀聯卡“刷卡”費率占去了一些企業50%的收益,這是商家無法接受的。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不是政府組織可以與商業的行業協會進行平等的溝通交流。上海連鎖商業協會認為銀聯卡“刷卡”費率確定在0.5%為宜,銀聯將便利店的銀聯卡“刷卡”費率定在0.8%是不能接受的。 上海百貨行業協會——蔣 偉 副秘書長 現在出現的商銀之間的關于銀聯卡“刷卡”費率的爭議是市場經濟社會中的正常現象,是可以通過雙方的行業協會來協調解決的。上海百貨行業協會認為: 1、銀聯卡刷卡收取手續費是正常現象,但費率如何定應以市場手段解決,不能有一方來定。 2、刷卡費的確定標準存在問題。應確定刷卡費的制定標準,對刷卡費的執行,刷卡費如何制定出來要進行研究。百貨業現在的刷卡費為0.9%,通過對10家具有典型意義的百貨公司的調查,百貨行業認為刷卡費的制定沒有符合市場原則。 3、百貨公司消費者的刷卡的比率達到34.8%,最低的華聯商廈達到17.9%,最高的梅隴鎮廣場52.9%,刷卡的比率超過零售業的平均水平,但得到的是銀聯卡“刷卡”費率中的最高費率,這很不公平。銀聯卡“刷卡”費率到底是按照商家的盈利水準還是按照刷卡量的大小來制定的,還是由銀行隨意來制定的呢? 4、刷卡費率過高的話,商家不能承受或為了保證利益,就會進行商品提價,最終會損害消費者利益。上海百貨業現在的凈利潤為3.7%,刷卡費占利潤的1/6。 5、在刷卡費這個問題上,作為銀行應該把眼光放遠一點。刷卡系統的前期基礎投入是需要成本,但在系統建立起來以后,銀行的固定成本投入會降低。 6、刷卡費率的高低不應以銀行或商家說了算,應以政府牽頭,對費率的確定進行調研分析,做出相關的報告,然后在行業協會的基礎上協商確定。 上海財經大學——晁綱令教授 對于刷卡費主要看這么幾個方面: 1、事件雙方的地位是否平等?在這里,要看費率是誰制定的。是中國人民銀行、銀聯、還是行業協會?規定這個費率的文件是什么性質。是地方法規規章還是企業行為? 2、上面的問題決定了我們應以什么樣的方法溝通。如果是政府的問題,那就開聽證會,如果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行為,就進行協商。 現在的問題在于雙方之間沒有很好的溝通渠道,找不到正常溝通方式,只好采取不正常的方式。 3、最近不斷出現的商家與行業協會之爭中,消費者是最無奈的,要注意在這個問題上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4、對近兩年不斷出現這種現象的評價是,無論是家樂福與炒貨協會的爭議還是深圳、上海商家與銀行業關于刷卡費的爭論等,都反映了我們在走向市場經濟,這里面出現問題不值得大驚小怪。企業之間、行業之間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雙方的市場博奕的實力和能力。 5、在走向市場經濟過程中,是否應正視這個問題,就是目前情況下許多規制還不清楚,企業協會身份是否搞清楚還存在問題,身份轉了,觀念也要轉。要明白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企業、協會、壟斷性企業、競爭性企業不同的的地位。 復旦大學——張暉明教授 這個問題簡單地說就是利益之爭。關于對刷卡費率進行規定的文件現在出處不是很清楚,如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則是把問題簡單化了,是憑政府力量對市場強加的費率。如不是人民銀行下的,則說明這里面存在不平等關系。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刷卡的費率)是協商的。但在這里不是。雖然刷卡費帶有一定公共平臺(金卡工程)性質,但更多的是金融工具,其價格應由市場定。背后的不平等來源于銀行朝南坐的行為方式和商家長期以來對銀行的依賴,商家80-90%的資金來源于銀行。 價格(刷卡費率)的依據是什么?這里是不是參照了國外的經驗。國外的費率與今天我們的狀況有很多不可比之處。國外的消費者比較成熟,商家習慣于刷卡消費經營模式,商家自身的經營素質能夠承擔這一成本。而我們商家在經營素質上不適應這一費率。銀行在發育銀行卡系統中的發育方式也不適應中國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出面,多個利益主體的利益平衡問題最終要由政府協調。銀行系統不來參加研討會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今天的發言代表反映的是比較客觀的事實,對市場上的強勢企業的強勢行為政府也應加以規制。一個行業協會不應發一個文件對另一行業協會下屬企業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由此可見中國市場經濟的發育不是簡單的問題。 華東政法學院競爭法研究所所長——徐士英教授: 1、這個事情的本質是對利潤再分配問題。我們習慣于同行業競爭,現在是不同行業的競爭,是零售業與銀行業之間的競爭。通過這種競爭,使我們社會利潤趨向于合理化于平均化。這個問題本質是競爭與限制競爭的問題。在商家與銀行的業務往來中,現金流經過銀行,無論商家是否愿意,銀行都可扣款,就使銀行存在優勢,就會產生濫用優勢的行為。現在需要考慮如何把優勢發揮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如果不限制銀行這種優勢的發揮,商業企業就比較被動,它就會把這種困難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深圳商家聯合拒卡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并不主張這種做法。商家相比于銀行處在不利的地位,但從消費者的地位來看,商家又處于比較優勢地位,這件事上要考慮不同的身份,如何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2、銀行的行為。現在的刷卡費率是政府行為還是市場行為?有一點非官非民,或者說亦官亦民的味道。這是我國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從體制上講,企業推行金卡工程過程中,銀行是國有的,有政府背景,希望政府進行指導。但事實上這種行為是一種市場行為。會產生政府(如中國人民銀行)建議性的東西被銀行拿來做依據的事情。競爭是需要的,費率問題應通過市場方法來解決,可以通過市場方法、技術方法降低社會成本。在協調過程中,商業企業可充分反映其經營困難,銀行需要改進技術。 3、商業企業與銀行是合同關系。但合約不是通過聯合定價來解決的,應讓企業與銀行來自己談,最好是一個銀行一個銀行來談判。 只要有市場存在,市場上的聯盟就不會是鐵板一塊,最終會因市場作用而瓦解的。銀行業聯盟之所以這么堅固是因為沒有競爭。 4、政府應做什么? 政府應關注這過程是否公平、合理。應對各方進行協調,最初可出現一個價格,最終要商業企業與銀行之間解決,這里不要同業公會談,現在許多行業協會有政府遺產在里面。行業協會有非常積極的作用,但也有其消極作用,主要表現為聯合,限制競爭。《反壟斷法》草案對行業協會定價已經有了規定,出臺后,這種行為會受到法律制約。聯合定價的時代要結束。 5、商業企業的聯合 1)商業企業的聯合中,消費者的利益必須考慮。 2)商業企業聯合抵制銀聯卡刷卡本身也是限制競爭行為,在將來的《反壟斷法》中也有這么一條。 華東理工大學——郭 毅 教授 首先希望今天開會,媒體不要炒作,這會激化矛盾的。 1、在市場經濟下,公平是相對的,是依據市場實力而言的。銀行相對于商家存在優勢,連鎖企業相對雜貨店也存在優勢,要正視這種優勢的客觀存在。承認這種相對的公平。銀行與商家之間并不單純是企業與企業關系,銀行有政府背景。銀行今天的行為(指不來參加研討會)是不理智的,給人以理虧的嫌疑。 2、銀行的體制問題要抓緊解決,銀行要看到企業與銀行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上海商業經濟研究中心——徐曉齋副主任: 商家與銀行是合作伙伴,商家為銀行打工,雙方之間要多為對方考慮,要達到雙贏,否則雙方都會受損,所以需要進行平等的溝通。 商家的負擔比較重,我們調查上海35家商業集團的平均利潤率為1.92%,有的虧損。超市、便利店利潤率特別低,家電、建材零售業的利潤率也很低,所以商家的要求是合理的。 出現矛盾,就要溝通,能不能有一手托兩家的機構來進行溝通。這個機構需要(1)獨立于雙方的。(2)善于進行評估、調研與論證,能了解雙方的成本與利潤率。 政府部門要出面干預和指導。 市經委有關人員: 感謝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提供了這么一次機會。這個研討會對事件來龍去脈的弄清有明顯的作用,有積極意義。 銀行卡的推廣工作有一個領導小組,包括市經委、銀聯、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等。銀行卡的優勢在于,推動銀行卡的目標是一致的,但市場機制利潤分配會產生一定的問題。銀行和商家的關系應是共生共榮的關系。 費率應由誰來制定的問題。(刷卡)費率應是固定基礎上的浮動關系,這個過程是這樣的。3月1號上海實行新的費率。在這之前,銀聯考慮到卡的市場不斷擴大,費率要調整,就打了個報告給中國人民銀行,央行下文下調調整銀行卡費率。今年年初出了報批稿,把固定零售商業費率從1%降到0.9%。根據對(零售商業)行業的調研,還是希望調低費率的。我們(經委)把調研結果交給了信息化辦公室。市府副秘書長主持了會議,銀聯遞上了報批稿第二稿。其中對連鎖行業進行劃分。(分行業費率,如百貨業0.9%等,大賣場0.7%、超市0.5%、便利店0.8%)行業劃分應由主管部門來完成,商業行業的劃分應由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來完成,但這里的商業零售行業劃分由銀行同業工會來完成的,肯定存在不了解的地方。我們也是有意見的。這個問題的處理上,行業呼喚政府的介入,政府的介入是一個良性的導向,催生一個制度,即如何溝通、協調制是市場經濟中需要的制度性保證。 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所長——顧國建教授 1、關于銀聯卡“刷卡”的爭議,是中國經濟走向完全的市場經濟的標志——要求維護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競爭”,行業內的競爭轉向行業之間的競爭,要求打破行業壟斷。連鎖商業要改變行業規則,要向上整合供應鏈,從流通的發展階段來看已深入到涉及壟斷行業利益,這是一場連鎖業發起的供應鏈革命。 2、中國經濟的發展空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要打破一些壟斷行業的壟斷規則和壟斷利益,要促使壟斷行業的改革。 3、壟斷行業的壟斷規則和壟斷利益在多層面上影響了其他行業的發展。我最近完成了《上海便利店發展研究報告》,在這一研究中發現上海便利店行業發展過程中盈利遲遲沒有形成被大家都忽視的原因之一,就是壟斷行業對便利店發展的利益制約,這種制約主要表現在多個方面:新聞出版局對便利店銷售書報雜志是要發放書報雜志專營證的,目前上海的便利店只能從新聞出版局轉制出來的幾家公司可拿到書報雜志專營證,但前提條件是便利店公司只能從這幾家公司購買書報雜志。在日本和臺灣香港地區書報雜志類商品約占到便利店的銷售額的10—25%不等,毛利率在30%左右,而上海便利店中書報雜志類商品從占銷售額的3%到今天的不足2%,毛利率在18-19%之間。專控的進貨渠道影響了上海便利店書報雜志等文化類產品銷售份額(連鎖便利店文化類產品銷售份額的提升對精神文明建設意義重大)的提升與毛利的提高。專控的進貨渠道配送能力差,書報雜志到達便利店的時間要比街邊報攤晚1-3個小時。2)公用事業費的收取已成為上海便利店一項有特色的服務項目,但目前便利店收取公用事業費的服務費率綜合平均是0.3%,相比較我國臺灣的0.6%,日本的1%,公用事業費的服務費率實在是太低了,而這項服務收費的業務量總值幾乎相當于上海便利店商品銷售的總值,如提高到我國臺灣的收費率水平,上海便利店行業一年將增加1800萬左右的收入!在大上海這個國際化城市現在不可想象如便利店不收公用事業費會出現如何的局面,但同樣經營水、電、煤、電話業務的都是壟斷性公司,便利店沒有議價的權利,同樣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現在許多便利店和超市取消了公用事業收費,因為公用事業收費勞動強度大而受益微乎其微。一項為民服務的系統工程由于沒有按照市場的原則運行可能出現了不佳的效果。 其他的還有很多,由于時間關系不一一列舉。 4、壟斷行業要進行革新才能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 我向大家介紹一下一個壟斷行業革新的案例—上海煙草集團的革新: 上海煙草集團公司是一個典型的壟斷企業,但他們不斷地進行革新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最近他們的革新來源于以下的一些市場變化: 1)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外資要進來 2)中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面臨的是,煙草要控制 3)7月1日《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煙草專賣的管理方法要革新 對于這種變化上海煙草集團公司采取了一項戰略性的決策,建立以連鎖商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上海卷煙銷售網絡延伸服務》,此項服務的細則是: (1)調整市區分割的管理體制,促進連鎖商業的發展: (2)在銷售政策上建立對連鎖企業的重點顧客制度 (3)煙草專賣證優先發放給連鎖企業 (4)提高連鎖企業名優煙的投放量 (5)實施對連鎖企業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 (6)強化對連鎖商業的商品銷售服務、商品配送服務和信息溝通服務 上海煙草集團公司在上海市經營卷煙的壟斷性公司,他們的革新體現了國家對流通產業的政策導向,即“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 由于上海煙草集團公司的不斷革新,目前上海煙草集團公司的煙草經營和管理業績全國第一,市場安全性和穩定性全國第一 5、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條件下,行業內和行業之間溝通與交流是重要的,通過交流溝通尋找到創新的道路和方法,在競爭的基礎上進行雙贏的合作。 6、連鎖商業企業也要注意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要優化自己的盈利模式,實行差異化的競爭是防止價格競爭所帶來的收益下降的現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不斷地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連鎖商業企業現在能站出來向銀行爭利益,是因為你的地位改變了,市場競爭規則告訴我們必須自己做強。 最后我認為上海要率先建立起這種溝通的機制,行業協會和專業研究機構應把此看作一種社會責任。我們研究所一定會繼續努力來做好這種溝通的服務。 華東政法學院商學院副院長——劉 偉 副教授 1、刷卡費的問題根源是體制上的障礙 商家經過市場競爭洗禮,認識到刷卡費是一種市場行為,銀行還沒意識到這一點。 2、從市場結構來看,涉及到消費者、商家、銀行。商家抵制了一家(銀行),就抵制了所有,在這樣條件下,商家就沒有更多的選擇余地。 3、競爭的缺失。 解決的辦法有: 1)加強溝通 2)體制改革。銀聯作為銀行卡唯一一個壟斷企業,政府應加以規制,政府應規定指導價,如規定一個最高限價,而不應以業務劃分不同的刷卡費,銀行可與商家個別談。 華東政法學院——鐘文興博士 首先要明確刷卡費率是如何制定的。如果是銀行同業協會制定,那就是不合理的,這種統一的規定本身是很不正常的。銀行作為沒有競爭的壟斷企業,與商家沒有商談的余地,是利用優勢地位進行交易活動,本身就很不正常。《反壟斷法》應以這一現象為契機,不斷加以完善。 在這個問題上,可以通過政府協調,利用聽證會的形式,請雙方、學者,包括法學、經濟學者,消費者共同商定。 (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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