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貨(600631)與華聯商廈合并公告
來源:
聯商網
2004-05-14 09:4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市第一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聯商廈”)簽署的《合并協議》,并經本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召開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擬與華聯商廈通過吸收合并的方式進行合并。本公司為合并方,并在合并完成后作為存續公司持續經營;華聯商廈為被合并方,在本次合并后注銷法人資格,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存續公司承繼。本次合并尚需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華聯商廈國家股換股處理方案及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實施。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債權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4年5月11日)起向本公司申報債權,并可據有效債權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擔保。
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已應本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函,承諾向在本次合并完成之前向本公司提出擔保要求的債權人,以及未能于本次合并完成前向本公司申報債權或者提出清償、擔保要求的債權人及潛在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為合并完成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為前述債權及其違約責任或者損害賠償,以及為債權人追償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在擔保期限內,被擔保債權到期未能由本公司清償的,債權人有權向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主張清償。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將依照法定程序為本公司清償其被前述債權人主張的債務。
申報債權的方式:
以郵寄方式申報的,請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債權資料:
上海市南京東路800號新一百大廈18樓,郵政編碼:200001。請在郵件封面上注明“申報債權”的字樣。
以傳真方式申報的,請向以下傳真電話發送其債權資料:021-63517447,并在首頁注明“申報債權”的字樣。
聯系人:于人 朱俊
聯系電話:021-632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
華聯商廈(600632)與第一百貨合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上海市第一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百貨”)之間簽署的《合并協議》,并經本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召開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擬與第一百貨通過吸收合并的方式進行合并。
第一百貨為合并方,在本次合并后作為存續公司持續經營;本公司為被合并方,并在合并后注銷法人資格,所有資產、負債、業務及相關權益均由存續公司承繼。本次合并尚需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本公司國家股換股處理方案及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實施。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債權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4年5月11日)起向本公司申報債權,并可據有效債權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擔保。
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已應本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函,承諾向在本次合并完成之前向本公司提出擔保要求的債權人,以及未能于本次合并完成前向本公司申報債權或者提出清償、擔保要求的債權人及潛在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為合并完成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為前述債權及其違約責任或者損害賠償,以及為債權人追償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在擔保期限內,被擔保債權到期未能由本公司清償的,債權人有權向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主張清償。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將依照法定程序為本公司清償其被前述債權人主張的債務。
申報債權的方式:
以郵寄方式申報的,請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債權資料:
上海市南京東路635號629室,郵政編碼:200001。請在郵件封面上注明“申報債權”的字樣。
以傳真方式申報的,請向以下傳真電話發送其債權資料:021-63516556,并在首頁注明“申報債權”的字樣。
聯系人:陳冠軍 尹敏
聯系電話:021-63224466轉7666
特此公告。
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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