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巴克咖啡連鎖店商標糾紛進入訴訟階段
來源:
聯商網
2004-04-19 16:46
被告于1999年10月取得上海星巴克咖啡館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并于2000年初在本市虹橋路上開出第一家“上海星巴克咖啡館”,去年7月又在南京路開出第二家連鎖咖啡館。發源于美國西雅圖的StarbucksCoffee是全球第一大咖啡零售業者。Starbucks最先在我國臺灣登陸,被譯成了意譯與音譯并用的“星巴克”中文名稱。2000年3月,上海統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成立,開始進軍上海市場。在踏入上海市場時,他們卻發現已經有“上海星巴克咖啡館”的存在。“當時,他們對我們這個中文名稱耿耿于懷,想買斷,但我們一直沒有答應。”上海星巴克咖啡館總經理茆一波這樣說。
雖然對各自使用星巴克中文名字都存有爭議,但接下來的4年時間里,雙方還是相安無事。只是去年上海星巴克咖啡館有限公司在南京路開出第一家連鎖店,并計劃拓展更多連鎖店時,糾紛開始浮出水面并趨于激化。去年12月23日,Starbucks將上海星巴克咖啡館有限公司推上法庭,狀告其商標侵權及進行不正當競爭,一場國際著名咖啡連鎖企業和滬上民企的法律較量正式開始。
對于被告為何在注冊時使用“星巴克”3個字,是否想借世界這一知名品牌做文章的疑問,上海星巴克咖啡館有限公司董事長莊莉芝這樣解釋:當初她開店時,根本不曾聽說有星巴克這個名字。用星巴克這3個字,是當時看了一部動畫片《獅子王》,因為非常喜愛片中的主人公“辛巴”,印象特別深的是“辛巴”坐在繁星密布的夜空下憧憬未來的鏡頭。當時想如果以后開的店如繁星一樣該有多好,于是便把“辛巴”改作“星巴”。至于“克”字,因為做生意是競爭的,希望通過“克”字來克制對手。上海的“星巴克”三字由此而來。莊莉芝說,其實兩家企業,不論裝修風格、消費定位和企業標志都迥然不同。Starbucks的裝修休閑明快,吸引的是時尚年輕人這樣的顧客群;而上海星巴克咖啡館,其裝修風格優雅,主要定位于商務客;Starbucks咖啡一般定價在20多元至30元不等,而我們咖啡平均價格在80元,是Starbucks的兩倍多。兩家企業完全是在不同消費層次上展開競爭。
對于本案所衍生出來的法律問題,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江憲律師和上海光明律師事務所楊向榮律師認為:上海星巴克注冊在先,所注冊的是企業的名稱;原告注冊在后,所注冊的是商標專用權。現在原告依在后取得的商標專用權要求禁用被告在先取得的企業名稱權,似乎沒有法律依據。企業名稱權與注冊商標權是兩類平行的知識產權。企業名稱權依《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產生,并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調整;注冊商標權依《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產生,并由《商標法》等法律法規調整,兩者互不禁用,且均受法律保護。依注冊商標權要求禁用企業名稱沒有法律依據,要求禁用取得在先的企業名稱,更沒有依據。對于原告認為其持有的“STARBUCKS”、“starbucks&Device”商標為馳名商標一說,兩位律師也根據我國《商標法》有關法律條款指出,“STARBUCKS”、“starbucks&Device”作為馳名商標在中國市場成立的理由并不存在。
江律師還認為,當今市場呼吁自由、公平競爭,反對壟斷。隨著國外大企業進入中國市場頻率的加快,維護在開放市場中小企業與其他大中企業同等競爭的權利,顯得尤為重要。 (消息來源:勞動報 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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