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介紹
(一)項目基本情況
太谷縣金谷南廣場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包含108國道景觀橋以南、縣城中軸線兩側范圍內的土地征收、搬遷、安置補償等和步行街、廣場、天后宮等仿古建筑工程建設投資等。其中:
1、擬收儲土地位于太谷縣金谷南廣場片區內長約640米,規劃拆遷紅線約為90米。土地總面積約100畝,后期可供出讓的凈用地面積約70畝(以實測為準),現狀為集體用地等,尚未進行土地收儲。
2、收儲及拆遷費用7000萬元;步行街、廣場、天后宮、城墻及牌樓等仿古建筑工程投資建設資金3500萬元。
(二)項目具體內容
1、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價款底價和競買保證金: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拍賣價款為1.05億元。
價款包含:
1).步行街、廣場、天后宮、城墻及牌樓等建設工程投資3500萬元;
2).金谷南廣場項目內100畝土地的征收、搬遷、安置補償等費用7000萬元。
本次拍賣的競買保證金為1000萬元,競買準備金200萬元。
2、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價款支付方式:
項目投資收益權價款分兩部分計價并按相應方式支付:
1)、步行街、廣場、天后宮等建設工程投資概算3500萬元,由投資人自籌建設資金以滿足工程投入進度,以太谷縣審計局審計結果確定最終價款。
2)、貨幣支付: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現金部分均由投資人以貨幣方式支付。競買保證金轉為首期價款,三個月內付至4500萬,剩余部分根據城建局實際征收、補償進度及時支付。若通過拍賣成交價超出底價的,投資人應將超出部分的價款一并納入貨幣部分向政府支付。
3、供地時間
項目總投資額達到投資概算的50%時,由太谷縣金谷城鎮化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協調相關部門完成第一批次土地出讓供應(約35畝),步行街、廣場、天后宮、城墻及牌樓等工程建設投資全部完成且現金支付全部完成后3個月內完成審計并驗收,合格之日起1個月內由太谷縣金谷城鎮化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協調相關部門完成剩余土地出讓供應。
聯系人 漢海小魏 1587149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