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向大商場違規收費開刀 62萬多元退還 條碼費、展示費、促銷廣告手續費、信息分享費……從今年3月份起,自治區商務廳、物價局、公安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糾風辦七部門,聯合開展了向大型商場違規收費“開刀”的行動,目前行動已全面結束。記者11月28日從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了解到,本次聯合行動,共查出8家企業存在上述問題,涉及金額達62萬多元。目前,有關企業已按要求通過現金返還或簽訂協議補足服務等方式返還給供應商。
8家企業收費有問題
據了解,本次清理整頓的對象主要是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包括9家企業205個門店,其中有7家區外大型零售企業167個廣西門店,2家區內企業38個門店。經企業自查和聯合檢查發現,有8家企業存在問題,涉及金額62萬多元,其中6家企業有收取使用促銷服務費不規范行為,涉及金額20.78萬元;5家企業存在違規收費問行為,涉及金額41萬多元;9家企業均存在未落實明碼標價問題。
“開展本次檢查,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進行的。”據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大型商場、超市等大型零售企業憑借自身的市場優勢,坐地起價,向供應商收取各種名目的進場費用,使得供應商們直呼壓力太大。為緩解壓力,一些供應商只得調高商品的終端價格,由消費者為此“埋單”。
本次檢查,清理整頓廳際協調小組設立并公開了舉報投訴渠道,共接到4起舉報,均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沒有署名,主要反映南寧市4家零售企業有收取續簽合同費、節慶費、條碼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經查,這4家零售企業均存在被舉報的行為,檢查組責令其限期進行整改。
違規收費名目繁多
據介紹,買斷經營的零售企業主要收入來源是進銷差價,出租柜臺的零售企業主要靠租金,代理銷售的零售企業主要靠代銷費。按照有關規定,這些零售商可以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它是指依照合同約定,為促進供應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種商品的銷售,零售企業以提供印制海報、開展促銷活動、廣告宣傳等相應服務為條件,向供應商收取的費用。
可是,檢查人員發現,某大型電器專營店向供應商收取的收費名目達12種,其中包括促銷服務費、商業折扣、藍A券、代理服務費、保底銷售補差等。
本次清理,查出違規收費金額最大的是一家全國連鎖超市企業。該企業違規收費名目有9個,包括端架陳列促銷服務、堆頭陳列促銷服務、其他特殊陳列促銷服務、其他促銷服務,此類收費標準為0~2000元/月/個;宣傳促銷服務為0~5000元/季;此外,還有快訊促銷服務、新商品促銷服務、促銷員管理服務費和系統維護服務費,上述收費違規總金額達29萬多元。
一家本土知名百貨企業,收費名目也是五花八門,如信用卡手續費、合同保證金、條碼標簽費、倉管費、租賃費、展示費、短信費、管理服務費、變更費。此外,還有每人每月25元的代發工資管理費和代交社保管理費,每次50~150元的提前結款手續費,每張0.1~0.15元的標簽費等,該企業最終被查出的違規金額為4萬多元。
雖經整改仍有問題
“通過清理整頓,相關企業收費項目從最多22多項減少到最多只有7項,收費標準也有下降,并認真落實了明碼標價政策。”檢查人員介紹,如某百貨公司,清理整頓后,取消了150~500元不等變更費;另一家百貨公司也取消了收費標準為100~2000元的電子商務信息費、收費標準為1000~6000元的市場推廣促銷費;還有的企業,將原來按2%~30%收取的倉儲服務費、門店服務費,降為按1%~11%和1%~20%收取。
雖然收費有所規范,但這些企業收費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主要包括:
一是部分企業采取修改合同或者簽訂附加協議等方式,將原來收取的續簽合同費、節慶費、條碼費、無條件反復等各種違規收費統一變為促銷服務費,加大了促銷費的收取比例,通過變換名目繼續收費。
二是合同文本有待規范,在聯合檢查中發現,企業合同沒有統一規范的文本,對收費名稱、使用范圍、雙方權利、義務等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有的合同未體現出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
三是零售企業向供應商收費實行的市場調節價,沒有統一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名目繁多,即使是同一收費項目還存在對于不同的供應商實施不同收費標準。
四是查處違規收費取證困難。企業收取的各種違規費用一般直接從供應商貨款結算款中扣除,大多不開具發票或者收據,難以收集證據。而且,供應商為了繼續維持供貨關系,往往投鼠忌器,既不敢提供企業違規收費的證據,更不敢當面與其對質,給清理工作的調查取證帶來很大困難。
(來源:南國早報 作者:肖世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