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大多數人力資源專家所知,每年9月30日,在美國,有許多雇主必須在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歸檔一份雇主信息報告(EEO-1)。在報告中,要根據民族、種族和性別的劃分列出具體工種的雇員人數。
如今,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在報告方面的一些改變使得雇主們必須對這些與早年不同的必要信息進行采集和描述。基于零售業勞動力分散性的本質,新的要求對雇主們來說或許是特殊的挑戰。
EEO-1報告:基本要求
持有聯邦契約、資產達到或超過50000美金,或員工數量在50或50以上的雇主必須遞交EEO-1報告,而未持有聯邦契約、但員工數量在100或100以上的雇主也必須遞交這一報告。該報告必須反應任何階段的雇員人數,并在7月到9月之間遞交。
EEOC通過報告中的資料來支持其民法法規的貫徹執行,并以此調查行業雇傭趨勢。
例如,在2004年發行的2份零售行業勞動力多樣性研究報告中,EEOC就采用了這些報告中的數據。這2份報告一份面向高端百貨商店,另一份則面向零售配發中心。
許多專家把這一研究作為EEOC對目標零售商強制實施的前奏。同樣的,聯邦合約服從計劃局(OFCCP)在選擇聯邦契約者進行服從評估以識別企業內部潛在的歧視問題時,也利用了這些數據。
新要求的內容總結
同以往所做的報告相比,雇主們必須根據2007 EEO-1報告中的要求搜集并匯報相關信息。
民族和種族分類。雇主們必須根據EEOC最新的分類(包括一項“2個或2個以上種族”、既定的澄清方法和其他類別),詢問當前所有員工的民族和種族情況。為了推進這一報告的實施,雇主們必須在報告中寫明EEOC對每個種族和民族劃分的定義(員工可以據此選擇他/她的民族和種族)
工作分類。雇主們必須根據當前各經理職責,決定“行政經理/高級管理人員”及“初中級管理人員”的人選。同時,在EEOC最新政策的指引下,他們還必須決定哪些員工可以列入“專業人員”行列。
這些內容變化是為了幫助EEOC和OFCCP提高追蹤企業內部勞動力中的少數民族和婦女遷移情況的能力。
零售商和自我鑒定
因為零售行業勞動力的分散性,在9月30日之前要求零售商們遵循這些新的條款未免有點困難。而那些已經擁有電子系統與員工保持溝通的零售商們則必須利用這一系統讓員工提供個人信息。
缺乏這樣一個系統的零售商則應該使用書面問卷的方式來搜集信息。而人力資源和/或補償小組則必須通過檢查職稱和工作內容的方式決定各個員工在新的工種分類中的所屬。
如果你現在馬上開始遵循這些新的要求,還不是太晚。許多零售商通過這一有用的新范疇,編輯信息來吸引、留住和提升公司內部的少數民族和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