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律師事務所Pomerantz Haudek Grossman & Gross LLP周二宣布,該公司已經(jīng)代表2010年10月26日麥考林首次公開招股期間購買麥考林普通股的投資者,在紐約南部地區(qū)法院對麥考林提起集體訴訟。
Pomerantz表示,麥考林的投資人可在2011年2月1日之前,與該公司取得聯(lián)系,尋求讓法院認同投資人為該集體訴訟案的“主要原告”(lead plaintiff)。
Pomerantz在訴訟中指出,麥考林、麥考林特定官員和董事,以及其他一些人違反了美國證券法,在首次公開招股相關(guān)的文件中對投資者存在誤導和虛假信息披露。訴訟指出,與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不符,麥考林成本和開支的增加已經(jīng)對其毛利潤造成不良影響,這使得麥考林無法達到首次公開招股時預期的目標。這導致麥考林股價大幅下滑,使投資者遭受損失。
2010年11月29日收盤后,麥考林才披露了公司真相:當進行首次公開招股時,公司第三季度的業(yè)績就不及預期,其中包括毛利潤同比下滑近400個基點,銷售、總務與行政支出同比上漲20.4%,以及運營支出上漲19.8%.這些數(shù)據(jù)的增長,部分受營銷支出增長11.6%,以及報酬和福利支出增長40.2%的影響。此外,公司第三季度業(yè)績出現(xiàn)增長,主要由于注銷利息、折舊支出,否則該公司第三季度每股將虧損3.50美元至4.00美元。
受披露公司財務真相的影響,在隨后的兩個交易日內(nèi),麥考林股價暴跌6.73美元,跌幅超過57%。
在此之前,麥考林已遭遇五起集體訴訟案。美國法律公司Kahn Swick & Foti及其合伙人、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前總檢察長小查爾斯。福迪(Charles C. Foti, Jr),于美國東部時間12月3日率先對麥考林提起集體訴訟。隨后,美國羅森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Sarraf Gentile律師事務所、Howard G. Smith律師事務所及Brower Piven相繼對麥考林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