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服務公司Vertis的一項調查發現,而今,購買電子產品時考慮品牌的人更少了。此外,女性在家庭購買消費電子產品時更有決策權。
Vertis發現,29%的成年人認為,購買家用電子產品時,品牌是僅次于價格的重要因素。而在2004年,持有這一看法的人占40%。
在這次調查中,公司通過電話和網絡訪問了3000名成年人。
公司副總裁Jim Litwin 說:“由于消費者總是在不斷升級自己的家用電子產品,因此,折扣和獎券等優惠措施受到歡迎也就不足為奇了,19%的消費者認為優惠措施很重要,而2004年持有這一看法的人只有15%。調查還發現,產品刊物是向家用電子產品消費者傳達信息的有效手段。因此,可考慮使用廣告插頁。”
這項調查還發現,雖然男性一般是家庭電子產品的主要購買者,但女性對于購買何種電子產品的決策權正在上升。
特別地,35至49歲的女性中,有91%聲稱她們是家庭電子產品的主要購買者或與男性共同決定購買何種產品;18至34歲的女性中,這一比例為86%;50歲以上的女性中,這一比例也是86%。
另一方面,18至34歲的男性中,94%聲稱他們是家庭電子產品的主要購買者或與女性共同決定購買何種產品;35至49歲的男性中,這一比例為94%;50歲以上的男性中,這一比例是92%。
這項調查的其他發現有:
--18至34歲的家庭電子產品購買決策者中,29%將折扣或獎券等優惠措施列為僅次于價格的最重要因素;比2004年增加了10%;
--30%的成年人準備購買家庭電子產品時首先從廣告插頁中查詢產品信息;
--30%的成年人和40%的網上刊物讀者會閱讀廣告插頁/刊物以獲得所需要的服務;
--2004年以來,首先上網查詢信息以作出購物決定的成年人比例從15%上升到21%;
--78%的網上刊物讀者通過閱讀刊物來研究產品,然后去商店購買;
--55%在網上查詢信息的人去商店購買,14%在網上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