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自有品牌營銷時,大多數零售商都有自己的三個絕招:(1)貨架上的“Compare & Save(比較與省錢)”標識;(2)展示,和(3)商品及價格廣告。1. Compare & Save signing on the shelves, 2. Displays, and 3. Item and Price advertising。
但并非人人都使用這些絕招,而且使用的方法也不一樣。
為了實現這些絕招的最佳利用,并想出其他的好辦法,必須以營銷者的方式思維,而不是以買家、賣家或品類經理的方式思維。
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這三個絕招很難實行,還有許多其他的辦法。
保護性定價。自有品牌的一個基本宗旨是,他們的零售價必須低于同類的名牌產品。對于那些同類名牌產品的“翻版”來說尤其如此。但這種做法有一個致命弱點,即當名牌商品促銷甩賣時,它們的價格往往會低于同類自有品牌,從而顛覆兩者之間的價格關系。如果這種價格關系有效,則顧客會在名牌不促銷時去購買自有品牌,但是,應該讓顧客即使在名牌促銷時也去購買自有品牌。
為了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在名牌商品促銷時調低自有品牌售價,以保持原來的價格比。這樣,從兩種商品(自有品牌和名牌)中的綜合得利較高,而且自有品牌又得到了保護。
交叉商品營銷。零售商尋找交叉商品營銷機會時,通常只考慮那些零售價下調或廠商為了獲得展示機會而承擔商品營銷費用的商品。
對自有品牌進行交叉商品營銷有兩種辦法。
一種辦法是,如果零售商有保護性定價的自有品牌,可以將它放在名牌商品旁邊展示。
另一種辦法是,將對名牌商品形成補充的自有品牌商品以原價(不降價)展示在名牌商品旁邊(如將原價的自有品牌蘇打餅干放在促銷甩賣的名牌湯品旁邊)。如果自有品牌的售價相對于同類名牌產品來說沒有優勢,則采取這種方法會收到很好的效果。
循環廣告。零售商對自有品牌商品做廣告的頻率應該符合顧客采購該商品的頻率。
舉例來說,如果顧客每兩周購買一次冷藏橙汁,則自有品牌的冷藏橙汁應該每兩周在廣告上出現一次(無論是按正常售價還是按促銷價格銷售)。
推出新商品和新系列。無論何時推出自有品牌的新商品或新系列,都要在媒體上大肆宣傳。名牌商品都是這么做的。宣傳時間應至少持續四個星期。如果是推出新系統,還可以考慮散發一些宣傳材料。盡量讓自有品牌突出特色。
自己的銷售隊伍。誰說自有品牌不需要銷售隊伍?它們的銷售隊伍比任何一個名牌廠商的銷售隊伍都大,包括了零售商的全體雇員。
讓收銀員在顧客購買了自有品牌商品的時候適時地贊美一下,或讓所有的店鋪經理在通道看見顧客挑選商品時適時地推薦一下自有品牌,或者讓所有部門員工建議跨部門采購補充性的自有品牌商品……零售商定能將店內自有品牌的銷售份額提高25%。
不是廣告的廣告。在部門區或展示區放一些自有品牌的產品招貼,往往能夠極大地促進銷售。說這些招貼不是廣告,這是因為它們不會出現在雜志或報紙上,而是僅僅出現在店內。
顧客關系營銷。自有品牌也需要顧客關系營銷,而零售商往往低估了這種營銷的價值。充分利用計算機文件中存儲的顧客數據,并充分發揮營銷人員的創意和積極性。
預算好計劃。要求每一個負責自有品牌營銷的人作出年度的商品及品類預算(包括銷售、利潤、促銷等等),并要求他們制定出達到這些目標的計劃。名牌廠家是這樣做的,按商品來做。為何零售商不這樣做呢?
(作者:Steve RUBOW,聯商網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