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26日報道了寶雞人民商場股份有限公司24歲的女董事長王某被公司聯席會議“停職”一事。據公司知情人士透露,王某擔任商場董事長等職務存在程序上的一些問題,為了獲得商場的股權,她涂改了其父的死亡證明。
“女董事長”被指改父親死亡證明
24歲女董事長王某被公司聯席會議“停職”一事一經報道,引來普遍熱議。
針對班子成員罷免董事長職務不合法一說,參加7月22日聯席會議的一位副總經理說,當時給王某作出停職決定也是出于無奈之舉,主要是因為單位職工對單位股權的繼承等存在重大疑問,而且還多次進行上訪,為了穩定職工情緒,保證商場的正常營業,沒有過多地考慮法律方面的相關規定。
陜西寶吉律師事務所胡暄律師說,首先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則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進行表決。
“雖然班子成員罷免董事長職務之舉不合法,但是王某在人民商場的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的選舉上也存在問題。”這位副總經理說,因為王某為了獲得其父在人民商場的股權,將其父的死亡證明從“2012年1月28日”改至“2012年7月28日”。
根據寶雞人民商場黨總支提供的證明顯示,2012年1月28日,時任寶雞人民商場董事長、總經理的王父,在寶雞市人民醫院因多臟器衰竭病逝。但在同年2月22日的人民商場股東會決議記錄顯示,有7名股東參加討論股權轉讓、經營范圍變更相關事宜。蹊蹺的是,決議書上顯示召集人是王父,而且還有簽字。經過代表100%表決權的股東討論通過作出決議,同意王父將持有的寶雞人民商場640萬股權按1.00元每股轉讓給王某及其母親,兩人各持320萬股權。
有律師在省工商局調取的寶雞人民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資料顯示,王父的《死亡醫學證明書上》死亡日期為2012年7月28日。在股東會決議上全體董事“簽字”共有9人,也有王父的簽名。
4位股東稱未在股東會議決議書上簽字
記者隨后聯系到了其中四位在股東會議決議書上“簽字”的股東,但他們均表示并未參加過該會議,也未簽過字。
據商場一位知情人介紹,這份股東會決議是王某授意偽造的,根本沒有召開會議,篡改死亡證明也是為了“順理成章”地進行股權變更,繼承父親的股權。“當時王某指示在其父親死亡證明復印件上修改死亡日期為7月28日后,再進行多次復印掩蓋修改痕跡。”知情人說。
商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員工說,王某父親確實是去年1月28日去世的,當時靈棚就搭在天上人間小區,商場職工在直接上級的帶領下赴靈棚吊唁,并被要求隨禮,2月1日舉行了追悼會。
隨后,王某開始行使人民商場董事長的權力,并在2012年8月6日的董事會、股東會上當選董事長。就涂改死亡證明、偽造會議決議、簽名的說法,7月26日下午,記者聯系了王某,王某說不便回答;27日,記者再次聯系王某,但其以下班為由未接受采訪。
7月24日,公司兩位現任員工、原商場4位董事共計6人,就人民商場國有資產轉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王某董事長身份的合法性等,向寶雞市政法委進行了聯名舉報。7月27日,記者了解到,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刑警大隊已介入調查此事。
(華商報 記者 萬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