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前夕正是棕子銷售的旺季。近日,消費者洪先生反映,他在杭州歐尚大關店發現,該超市違法銷售過期、無生產日期的散裝粽子。接到投訴后,浙江消費新聞網記者立馬前去了解實情,發現歐尚將大量的過期粽子擺放在貨架上銷售,其中不乏五芳齋等知名粽子企業。
消費者:杭州歐尚大關店出售過期粽子
五芳齋粽子未標明生產日期
17日,消費者洪先生前往杭州歐尚大關店購買粽子,卻意外發現該超市大量銷售過期、無生產日期的散裝粽子,其中還不乏五芳齋等知名粽子企業。
洪先生說:“端午節吃粽子是中國人民的傳統習俗,保障粽子安全,對于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至關重要,可是該超市竟然見利忘義,視食品安全法于無物,致食品安全于不顧。”
據記者了解,涉嫌過期銷售的產品是由嘉興市南湖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船”牌125克*6肉粽,該粽子的生產日期為2012年06月01號,但6月17號仍在超市銷售,按粽子上貼的超市價簽上所要求的貯存條件保質期為十天,粽子已過期6天;按該粽子的實際貯存情況(常溫,無冷藏措施),保質期為5天,該粽子已過期11天。涉嫌未標注生產日期的是知名的五芳齋粽子。
洪先生表示,這類已熟肉粽本應該速凍保存,然而該歐尚竟然在沒有任何冷藏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售賣,于是他將此案件投訴至了錢江工商所。
歐尚:白天在常溫下銷售晚上冷凍所以未過期
18日,浙江消費新聞網記者前往歐尚超市了解實情,記者看到前來買粽子的市民絡繹不絕,有不少市民對散裝粽子頗為青睞,但是散裝粽子確實存在如洪先生所訴情況。
記者看到嘉興市南湖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船”牌125克*6肉粽,是由網袋包裝著的,除此之外粽子外表并沒有其他包裝措施,在網袋的標簽上分明寫著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1號,根據其中標注的儲存方式,常溫下位5天,0-4°為10天,-18°為18個月,而超市售賣時是將其置于常溫之下,并沒有任何冷藏措施。
當記者質疑粽子已經過期時,該超市的銷售員略微停頓了片刻,隨即說道:“白天在常溫下銷售,晚上冷凍儲存,所以未過期。”
另外,記者也發現了五芳齋粽子未標注生產日期的情況。訊問銷售員時,該店銷售從超市價簽的背后拿出一張生產日期,顯示為4月份生產的,而此粽子根據粽子的儲存方式也是需要冷藏的。
專家:反復冷凍會加速食品變質
工商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那么,將粽子反復冷凍就能延長它的保質期嗎?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浙江工業大學的相關專家。
該專家表示,將食品反復冷凍儲存,會導致食品內部細胞損壞加劇,質地變化越快,也就是反復冷凍儲存食品便不利于延長食品保質期,相反會加速食品的變質,縮短食品的保質期。
與此同時,消費者洪先生也給記者來電,目前杭州錢江工商所已經受理了他的投訴,并著手介入調查杭州歐尚大關店大量售賣過期粽子和未標識生產日期一案。
本網將持續跟進報道杭州歐尚大關店售賣過期粽子一事。
(記者 林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