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逐漸加強,“臨界食品”的處理和監管日益受到關注。2月1日,記者走訪了我市多家大型超市,發現大部分超市對“臨界食品”的處理較為規范。
“臨界食品”是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以往一些超市對此類商品沒有明確標志,導致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容易出現問題。近日,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志、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2月1日,記者走訪我市某大型超市,在該超市的飲料、方便面等貨架上均未看到過期食品,甚至是“臨界食品”的出現。一名理貨員說,該超市在進貨時充分考慮到銷售速度,一般食品在保質期還有很長時間時就能夠售完。在該超市乳品專柜,記者發現保質期15天的牛奶,生產日期一般不超過5天。該超市屈經理說,他們基本保證“臨界食品”不在貨架上出現。
而在另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內,記者也沒有發現超出保質期的食品。在乳品區,一位促銷員正在向顧客推銷幾種快到期的酸奶,價格相當優惠。雖然大部分顧客還是會挑選最新日期的乳制品,但是低廉的價格也使“臨界食品”受到一些顧客的青睞。該促銷員也表示,所有的“臨界食品”在到期之后都會進行下架處理。
據記者了解,對“臨界食品”的定義,業內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來源:大河新鄉網 記者: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