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9日)21世紀經濟報有一則新聞稱,有外媒報道稱京東集團創始人、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減持超過1000萬股京東集團股票,持股比例從17.5%降至16.9%。還得到了京東方面的回應:并不掌握具體金額,減持純屬老板個人行為......
有評論認為這是劉強東在第四季財報發布之前的減持套現行為。
在財報發布前的敏感時間段減持股票是美國和中國的交易所都不允許的行為,尤其是大股東或公司直接關聯人的減持和事后披露。如此一來,京東和劉強東豈不是攤上了大事?
依據國內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必須在減持前先披露財務報告。
證監會這則規定明顯不允許董監高在有信息優勢的情況下提前對股權進行處理再進行事后披露,尤其是在該影響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價格“重大事項發生或進入決策程序”的時候。這是針對中國市場行為做出的規范。
而美國在更早的時候就提出了對股票減持行為的要求。美國的《144號條例》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管、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獲取證券者的減持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上述人士在賣出限制性證券時必須遵守慢走(分步驟)和披露程序。
不過經21經濟世紀報了解,“該外媒報道的數據來源于京東2月6日發布的關于個人股東持股的聲明公告,而這份公告的數據統計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公告中所聲明的劉強東減持行為,發生于2017年年內”,而且京東的第四季度財報發布的時間目前還未可知,所以并不能就此判定劉強東的套現減持行為就屬于發布財報前的套現行為。
“這個是半年前發生的事情。”京東方面也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涉及金額并不多。”
2014年京東在連年巨額虧損和競爭對手越來越強的壓力下,選擇了赴美IPO,在騰訊科技2014年的資料中顯示,京東當年遞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F1文件中,披露京東更新后的股權結構為:CEO劉強東持股比例增至18.8%,成京東第一大股東。而劉強東初始持股為18.4%,增持的這部分股份為京東董事會對劉強東過去10年的獎勵。
到2016年,劉強東持股17.5%,持股數量超過50121.9萬股,2017年經過這場減持,持股數量減少至48583.2萬股,減持約1538萬股。而21世紀經濟報這篇報道中還有提到,京東半年前股價徘徊在39美元至45美元之間,以39美元來計算,減持所涉金額也應當將近6億美元。
變更到今天,騰訊已經成為了京東的第一大股東,而劉強東依然是個人持股的最大股東。
不得不提的是,2015年8月,京東宣布了針對劉強東的一項為期10年的薪酬計劃。在該計劃里,劉強東10年內每年就領1元的基本工資,還沒有現金獎勵。
除了這一薪酬計劃,根據京東的股權激勵政策,劉強東還被授予26,000,000股A股股權,相當于當時公司所有流通股的0.9%。劉強東獲得的這筆股權當時每股執行價格為16.70美元(相當于每股ADS 33.40美元)。并且這個10年期限內,公司不會再向劉強東授予額外的股權。只有在超過行權價33.4的時候,劉強東才可以進行套現。
“1元年薪俱樂部”里還有很多美國的科技大佬,比如喬布斯、扎克伯格等,他們每年只領1美元的年薪。將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更好地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沒有了工資和獎金,CEO們不得努力干活,提高公司市值和股價來為自己的利益盤算么。
而CEO減持股票套現這些事情也不罕見,或者說創始人或者大股東減持套現都是正�,F象。
全天候科技的文章《扎克伯格、庫克、特斯拉股東都在套現,這是一種什么信號?》中就提到,庫克在去年獲得蘋果的56萬股股票,隨后幾日就選擇了拋售一部分,套現金額超過4300萬美元;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在2017年11月也曾賣出部分亞馬遜股票,套現價值近11億美元......
其實國內的互聯網大佬也曾數次套現:馬化騰自從騰訊上市以來,已經減持了不下40次,總共套現了約218億元;馬云也是屢次套現,如今在阿里巴巴持股只有7%......只能說,畢竟CEO也需要錢,也需要過活啊,更何況劉強東背后還有負責貌美如花的太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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