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陣列總原則,在分類陳列的基礎上縱向陳列并兼顧美觀,銷量和利潤。
陳列原則是根據店內商品而進行調整的,根據店鋪實際情況綜合利用各種陳列原則。
商品陳列應合理配合利用各種專用的陳列道具,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先進先出原則:
生產日期早的商品(包裝老的商品,包裝不好的商品,賣相不好的商品)擺放在前面。
貨簽對位原則:
商品與價格簽一一對位,價格簽包括POP、價格立牌、貼簽等標明商品價格或性能的標識。價格簽應該放在商品的左端。
分類陳列原則:
按大中小分類對所有商品進行陳列。
縱向陳列原則:
理論上店內所有商品應采取縱向陳列原則,但有些特殊商品可以采取橫向陳列。如熱水瓶可以橫著陳列到對應百貨貨架最頂端。
黃金位陳列原則:
貨架離地約120至160厘米的貨架區域(伸手可取)、堆頭、端架、臨通道區域應陳列高利潤商品、季節性商品或需突出陳列的特價商品。
低端商品靠下陳列原則:
低端的商品應盡量放到貨架最下層,如一元商品。
關聯陳列原則:
將顧客會同時購買的產品組合進行關聯,以達到提升營業額的方式。如方便面和火腿腸就是最典型的關聯陳列案例。
配色協調的原則:
相臨商品之間顏色、形狀、大小反差不應過大。
上輕下重原則:
按重量:重量輕的放上面,重量重的放貨架下面。重量重的放貨架底部容易取出,而且利于貨架的平衡。
上小下大原則:
按體積:體積小的放上面,體積大的放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