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0萬買卡,沃爾瑪卻要退我錢”。11月6日,北京市民韋先生在河北唐山沃爾瑪新華東道分店(下簡稱沃爾瑪新華東道店)購買了總計400萬元的購物卡,被告知次日就可使用。但次日,這些卡處于“未開通”狀態。昨天,當事的沃爾瑪門店負責人稱,韋先生在辦理購物卡時使用的是他人身份證件,不符合辦卡規定,他們將退還這400萬元。
11月6日,韋先生來到沃爾瑪新華東道店,以個人名義購買了4000張面額1000元的沃爾瑪購物卡,總計400萬元。韋先生稱,辦卡的時候,工作人員告訴他有3.5%的返點,總共有14萬元,“就多給了140張1000元的卡,這些卡將于次日開通生效”。
但是在當天下午,韋先生接到沃爾瑪工作人員電話,“他們說不給我開通卡,要給我退款”。韋先生表示,自己在北京做生意,本想辦些購物卡送給自己的客戶,“現在這些錢最少要7個工作日后才能返還到我的賬戶”。韋先生認為,沃爾瑪新華東道店突然反悔,讓其北京唐山兩地跑,“非常耽誤事”。
韋先生提供的購物小票顯示,韋先生購買了價值400萬購物卡,分兩次260萬元和140萬元刷卡支付,并獲得了14萬元的折扣。
昨天下午,沃爾瑪新華東道店的陸經理確認此事,但稱在辦卡時,韋先生所出示的證件是他妻子的身份證,“按照規定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才可以辦理”,故退還400萬元。
陸經理承認,該店工作人員在辦卡過程中確實存在疏忽,導致雙方溝通有誤,“我們會進行內部處理”。考慮到此事讓韋先生北京唐山兩地往返,可補償400元油費。
昨天下午6點半,韋先生與沃爾瑪達成了協議,退款400萬元。
(京華時報 梁超 張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