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是公司登記的,都是個人。有效期到2018年。”8月29日,位于京城公主墳翠微百貨翠微店的售卡人員稱,截至目前尚無一張卡被查或出現什么不愉快。
店內記錄顯示,從8月20日至8月29日,該店已經先后售出總額超120萬元的購物卡,購買者11人,其中兩人各購買了18萬元,成就記錄中最大金額。兩人也因此獲得近3000元的額外購物卡獎勵,以及幾十張停車卡。
10天,120萬元!但在售卡人員看來,這一業績仍遠落后于往年,接下來越臨近中秋國慶,數據肯定還會上升。已售出的120萬元,按照每張卡5000元上限,可能已有至少240張卡。這些卡將在送禮、回收、倒賣、購物等環節多次流轉,卻始終只有11個名義上的主人。
神秘主人
“你們這個卡套做得太沒品,這綠油油的算什么?多少年了也不變一下。”在買了10萬元的卡后,一位短發女士不忘向售卡人員抱怨。
8月27日,在翠微大廈A座5層團購部,這位短發女士走出門后,同伴便開始數說這次要送卡的對象,并稱雖然每張只有5000元,但只要給領導送的時候不把連號的卡給對方,多給幾張也能讓領導放心。
“放心?這些卡哪張沒登記我們名字?一查一個準兒。”短發女士說完后,隨即又否定了這種可能:“不過也沒哪個領導會一直拿著卡,你前腳送過去,他后腳一個電話就把卡換成錢了。”
對于購卡人登記,售卡人員要求必須為持本人身份證,蹊蹺的是,當《中國經營報》記者以單位購卡名義咨詢時,對方堅持登記時不能以單位進行登記。一位男售卡人員甚至私下提醒記者:“你以單位登記,將來萬一查到了,算什么事?你找個無關的人,來登記卡,到時候想查都沒法查到。”
雖然不以單位登記購卡,但購卡者卻可以拿到單位抬頭的相應發票,且發票內容可以涵蓋辦公用品在內的多項。同樣,在百盛超市復興門店也可以如此操作,但不同于翠微“1萬元送100元”的購卡優惠,這里辦卡要額外收取3%的手續費,辦卡人員解釋說這是因為有時候購卡人員需要發票,而持卡人購買物品還要再次開具發票,因此要收費。
據翠微8月20日下發的文件,將購物卡按照不同金額進行了獎勵措施劃分,其中購買10萬元以上,除了按照比例給的1000元購物券外,另送500元,以及20小時的停車票。最高則為30萬元另送2000元。
而百盛超市則貼出告示,5萬元以上有300元折扣券,8萬元為500元折扣券……最高獎勵為購50萬元送4900元折扣券,當然也有其他等值的禮品可選。
在翠微百貨翠微店內,該購物卡幾乎可以進行任何類的消費,甚至可以到俏江南吃飯。但記者詢問的各個支付點發現,不管消費額多大,都不會對持卡人身份進行查證或記錄。這意味著拿到卡的人,可以在這里隨意消費而不被記錄。
“很多人都有猶豫,覺得自2011年出了那個《意見》后,好像就不能送卡了,實際是誤解,完全可以,只是說你買的時候注意一下就行。”翠微百貨翠微店工作人員稱,印象中這幾年團購部售出的卡仍在增長,并未受到影響。
8月27日,在該店地下層,售賣各種高檔補品的攤點,售貨員對一位拿著購物卡的老人笑著勸說:“有卡,您還省著干嗎?就當別人孝敬您了。您買其他東西覺得貴,買這些個不算虧……”
火熱流轉
工作人員所說的《意見》,是指2011年5月由財政部、商務部等7部門下發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
該《意見》指出“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但實際上,翠微百貨翠微店并不接受單位購卡業務,也沒有按照上述要求,對購卡者要求轉賬。對于該項規定,業界曾指出如無更細化的懲處相配合以及無更多措施配合的話,這一《意見》無法起到太大實際作用。
“用購物卡購物并不享受折扣,你覺得你送的對象還需要折扣嗎?如果你需要折扣,可以在隔壁辦理一個會員卡。”工作人員坦稱,購物卡之所以會在兩節前銷售量增長,主要在于其可以作為禮物送出。
在送禮需求推動下,該店記錄顯示,8月20日到29日中午,共售出價值120萬元購物卡,登記還顯示,購卡人為11名,其中兩人各買了18萬元。
“兄弟,你可以找我買卡,我這給你九六折,我收卡是九四折,你說你哪天要,提前一天給我說,最好離中秋再近一些,那時候都是來賣卡的家屬,要多少有多少。”在翠微店東側,卡販子爭相遞上名片,他們解釋所謂“家屬”,恰是那些從某單位大院走出的婦女、保姆,他們會把卡賣掉,然后拿走一疊疊現金。
隨后,卡販子翻看近期回收的翠微卡證實,確實鮮有卡號相連的卡。“其實就像我送你錢,如果編號都連著,就顯得我不會辦事了,但實際連不連著沒多大關系,難道我送了你,你一直拿著等人抓你?”
相比于家樂福購物卡被拒收,這里的卡販子對翠微和百盛兩家發出的卡評價頗高,原因在于這類卡的金額每張幾乎都是5000元,且可以在商廈內絕大多數柜臺使用。“簡單說,就是買的人和賣的人都知道,當官的看得起這個卡,他們認。”
各種熱鬧傳說中,唯一顯得有些逆勢的故事是,一個卡販說去年年底曾有一個人拿了幾十張卡想要賣給他們,那人說因為單位擔心送不出去,所以希望賣了折成現金再想其他辦法。
(來源:中國經營報 作者: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