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春洋:激勵理論
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如何調動人的積極性,即激勵問題。因為人的工作績效不僅取決于能力,還取決于受激勵的程度。用數學公式表示為:工作績效=f(能力X激勵),西方學者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并且提出了許多理論和方法。泰羅強調科學管理、物質刺激;梅奧和馬斯洛等行為主義代表人物則強調關心人、尊重人,強調人的需要等。其后杜拉克試圖把二者結合起來,以形成一個新理論。“二戰”后,更出現一些新的理論和方法。這些理論和方法,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對于我們有重要的借鑒價值。從各種理論的特色來看,雖然已經形成三大基本理論:需要理論,刺激理論和期望理論,但它們之間并非有極清晰的區別。
需要理論
需要理論指出,人有生理與心理上的各種需要,并總在努力使這些需要得以滿足。激勵作為一種驅動力,便來自需要的滿足。在需要理論的體系中,又包括以下幾個分支。
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N.Maslow)把人類的需要分為七個層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需要、求知需要、求美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他認為,只有當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后,才會產生高一層次需要。需要的發展是交迭的,即一種需要只要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而不是100%的滿足便可以產生高層次的需要。有的人會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幾種需要。由于各人的動機結構發展的狀況不同,這些需要在體內形成的優勢位置也就不同,對行為的支配作用也不同。但必定會有占優勢地位的需要存在,并且對行為起著主導作用。
奧爾德弗的ERG理論。美國學者克萊特.奧爾德弗(C.Alderfer)y認為,人的需要有三種,即生存(Existence)、和關系(Relationship)和發展(Growth) (簡稱ERG)。ERG理論認為,這三個層次需要中任何一環的缺少,不僅會促使人們去追求該層次的需要,也會促使人們轉而追求高一層次的需要。 人們的需要不一定嚴格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發展,可以越級出現,因而激勵措施可以多樣化。
麥克萊蘭的成就需求理論。美國管理學家麥克萊蘭(David Maclelland)認為,人的基本需要有三種:成就,權力和情誼。成就需要高的人一般都很關心事業的成敗,愿意接受挑戰,對自己提出具有一定難度的目標。麥克萊蘭的研究表明,對管理者來說,成就需要比較強烈。
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Frederick Herzberg)通過大規模的試驗研究提出了“激勵-保健因素理論”,即“雙因素理論”。他認為,導致員工對工作滿意與不滿意的因素是彼此獨立而不同的,但也并不是相互對立的。保健因素不能使人對工作產生積極的滿意感,因為它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無法給人以成長的感受;激勵因素代表了工作因素,所以它是成長所必需的,它提供的心理激勵促使每個人努力去滿足自我實現的需要。赫茨伯格認為,只有當一個人自身產生了動力,才談得上是真正受到了激勵;因為他不再需要外部的刺激,他自己需要這樣做。
馬克思主義的需要理論。人的需要是客觀存在的。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等對此有過大量論述。馬克思主義的需要理論把人類的需要分為三大層次:生存需要,發展需要和享受需要。
刺激理論
刺激理論也稱誘導條件理論.它所體現的是一種工作績效與獎勵之間的客觀聯系,得到獎勵的行為傾向于重復出現,沒有得到獎勵的行為傾向于不再重復.刺激理論主要包括活化理論和強化理論等理論分支。
(1)斯克特的活化理論。美國學者斯克特根據巴甫洛夫的優勢興奮中心學說,提出了活化理論。所謂活化是指從各方面來的刺激引起大腦的興奮,活化強度是一個人工作表現的重要因素。激勵的目的是要達到一定的成績,成績大小取決于個人能力和積極性,而積極性又取決于工作動機的強度,動機強度又與活化程度有關,活化程度又受激勵水平的影響。其中關系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工作成績=能力X積極性。
積極性=f|(動機)=f(活化程度)=f(激勵水平)。
工作成績與活化水平之間是一種倒置的U型曲線關系:當活化水平低時,工作成績低;隨著活化水平的提高,工作成績逐漸增加,在中間活化水平時,工作成績最佳;隨著活化水平的繼續提高,工作成績反而下降,因為高度緊張會使精神疲憊,動作紊亂,肌肉失控,及至反應完全混亂。可見,管理者在運用激勵方法時,要掌握好分寸,而不是越多越好。
(2)斯金納的強化理論。強化理論又叫“行為修正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斯金納(B.F.Skinner)所創立。斯金納提出了“操作條件反映”理論,認為人或動物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會采取一定的行為作用于環境。當某種行為的結果對他有利時,這種行為就會在以后重復出現;不利時,這種行為就會減弱或消失。人們可以用正強化或負強化的辦法來影響行為的后果,從而修正其行為。正強化是指肯定或獎勵,使其行為得以鞏固、保持;負強化則是給予否定或懲罰,使該行為減弱、消退。
3.期望理論
期望理論是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V.H.Vroom)于1964年在<工作與績效>一書中提出來的.這一理論認為,要分析一個人的行為,應從行為追求目標的價值與其實現的可能性來考慮.用公式表示,即為
激勵水平(M)=期望值(E)X 目標價值(V)。
(1)激勵水平,也可以叫激勵力量,它表明動機的強烈程度,或者說是調動一個人的積極性、激發其內部潛力的強度。
(2)期望值是指人們對自己的行為能否導致其達到目標、得到獎酬的主觀概率。
(3)目標價值表示人們對某一目標的重視程度與評價高低,即人們在主觀上認為這個目標對其價值的大小。該公式說明,推動人們實現目標的動力是兩個變量的乘積。如果一個人把目標的價值看得越高,估計能實現的概率越大,那么被激發的動機就越強烈;反之,動機就越微弱。假如其中的一個變量為零,那么動機的激發量就等于零,目標就無實現的可能。
當然,除了這三種基本理論之外,還有其他一些有代表性的激勵理論,如亞當斯的公平理論、波特-勞勒期望機率理論、杜拉克的目標激勵理論、威廉.大內的文化激勵理論等。但這些理論主要是對以上三種基本激勵理論的延伸,其實質內涵與基本激勵理論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