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早上7點40分左右,我帶小孩去位于深圳寶安區錦花路上的人人樂購物廣場,剛
走到一樓賣鞋專柜,突然有三只狗不知道從哪里竄出來,嚎叫著撲向我兒子,速度很快
的。我急忙把兒子抱起來,可是晚了,兒子痛哭起來左小腿已經被狗咬傷了。我抱著兒子
來到商場服務臺問服務員“你們商場內怎么會有狗呢?”服務員說:“是顧客帶來的”。
“商場是公眾購物消費的地方,怎么能讓顧客帶狗進來呀”!服務員說:“我也不知道
呀,那個人每天早上都帶5條狗來買特價菜”!我讓服務臺趕快用廣播通知狗主人,等了約
30分鐘狗主人才氣呼呼下來。狗主人愣眼看了我兒子的傷口兇狠狠說:“你小孩這傷沒
事!不用去醫院,不用打狂犬疫苗!如果以后有事我賠你3個兒子”!他還說:“我的狗是
有養狗證的,絕不會有狂犬病”!狗主人態度極其惡劣,沒有一點同情心,沒有一絲人情
味,真是白活這60多年!
人人樂商場服務員說:那就等他明天拿狗證過來看一下再說了”。于是狗主人就走
了。我不讓他走,但是又攔不住,狗主人硬是走了,之后就沒人理我了。我就在服務臺前
面見到商場的人就問:“我小孩在你們商場里被狗咬傷找那兒負責人呀”?等到9點左右商
場有個負責人跟狗主人聯系,又等了20多分鐘狗主人才過來。
我們先到小區社康中心,醫護人員說他們不管。我們又來到深圳寶安區人民醫院,在
醫院醫生看過傷口說一定要打疫苗。狗主人問醫生:“打疫苗要多少錢呀”?醫生說:
“200多塊”。“這么貴呀!上個月我的狗咬傷別人打針才花了100多塊呀”!他嫌貴。于
是又帶我步行去防役站,到防役站后里面的工作人員說他們管不了,我們又步行返回深圳
寶安區人民醫院。在醫院狗主人一直堅持他只付一半的藥費。后來狗主人又帶我坐公交車
到寶安西鄉人民醫院,一問藥費比寶安區人民醫院還貴,他更不愿買單了。沒辦法我只有
報警,在警方的說理下狗主人才不情愿的拿出部分藥費,還差30多塊狗主人死活就是不給
了。我叫人人樂付剩下的30多塊錢,人人樂付責人說:“我們商場沒有責任,只是一個中
間人,一分錢都不會出的”!打針的時侯已經快中午12點鐘,打完針后才去清洗傷口。
兒子在回家途中開始睡覺,到家是下午2點鐘。兒子一直昏睡不醒,而且一下子又驚又
叫,哭鬧不停,這樣一到第二天早上,孩子才醒來,醒來后不說話,就是哭鬧,這樣一直
到第3天才有好轉。
狂犬病是一種危害極強的傳染病,被狗咬傷后就算打了狂犬疫苗也不是100%就不被傳
染的。而且這種病的潛伏期很大,十幾年、二十幾年都有可能。我孩子才2歲半,而且被咬
傷后沒有及時清洗傷口,也沒有在第一時間打上防疫針,我真不知道以后會發生什么事。
我可憐的孩子呀,你在人人樂商場里被狗咬傷,商場就沒責任嗎?就真的不該為你的
醫藥費花一分錢嗎?商場是消費者購物的地方,但是消費者在購物時人身安全得不到保
障,你商場還能經營長久嗎?人人樂你到底是給人購物的地方,還是別人溜狗的地方?